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