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退(002684)_公司公告_ST猛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ST猛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威动力”)、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猛狮应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50,100万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晓月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 原材料市场定价24,000-2,795.0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市场定价100-6.59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锂离子电芯市场定价26,000--
合计50,100-2,801.6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锂离子电芯2,795.0410,00054.43%-72.05%《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塑胶上下支架0.04-1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费、pack组装6.59-0.0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住宿费、餐饮费34.41703.16%-52.84%《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合计2,836.0810,07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签署合同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执行进度确定,因市场变化、公司及关联方实际

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金额。

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晓月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瞭海路168号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0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京威动力的资产总额为688,784,632.44元,负债总额为53,326,180.84元,净资产为635,458,441.60元;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4,134.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郭晓月任宁波京威动力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的第

10.1.3条规定,宁波京威动力为公司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京威动力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阮小滔

2、住所:汕头市庐山路39号3楼

3、注册资本:1,280万元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汽车技术、能源与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动两轮车锂电池、电池仓的研发和销售;电动两轮车锂电池充放电系统的研发、销售、运营;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汽车用品,自行车及配件,电动车辆(不含小轿车),移动电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充电设备及仪器,电源设备;电池租赁;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猛狮应用的资产总额为14,482,921.40元,负债总额为27,585,511.69元,净资产为-13,102,590.29元;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146,433.50元,净利润为-5,479,521.9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且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致云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第10.1.3 条规定,宁波致云为公司关联方。

广东猛狮应用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从严谨的角度考虑将广东猛狮应用视为公司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猛狮应用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签订相应的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上述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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