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深圳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董事长陈乐伍先生、非独立董事郭晓月女士及独立董事晏帆先生、张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集团”)租赁华富工业区猛狮蓄电池厂厂房,面积共计14,206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租金共计人民币1,363,776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陈乐伍回避表决。
《关于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公告》以及独立董
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陈乐伍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