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540,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203,429,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5%;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04,540,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
易德优势及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若易德优势及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权人减持或被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拍告知书》((2020)粤03执恢198号之一),获悉易德优势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拍卖日期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易德优势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14,220,000 | 32.83% | 2.51% | 2021年3月3日10时至2021年3月4日10时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股份质押违约 |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易德优势将被拍卖的14,220,000股公司股份外,公司未获悉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已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拍卖日期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沪美公司 | 控股股东 | 750,000 | 0.61% | 0.13% | 2020-12-5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股份质押违约 |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易德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新增因自身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易德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卖,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易德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权人减持或被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4、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拍告知书》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