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副董事长赖其聪先生、非独立董事郭晓月女士及独立董事晏帆先生、张歆先生、秦永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共计65,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互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而作出的,有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关于增加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元的价格向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应用科技”)
62.50%股权,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猛狮应用科技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与公司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业务往来,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发展,公司亦向其提供了小额往来借款,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猛狮应用科技股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郭晓月回避表决。《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