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猛狮科技”变更为“*ST猛狮”,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度限制由10%变更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84”。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135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753,355.5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422,425.56元。
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5,656,484.40元,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5,027,129.24元。受制于资金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时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猛狮”变更为“ST猛狮”,股票代码002684不变,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