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退(002684)_公司公告_*ST猛狮: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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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0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的战略合作,自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2,100万股,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0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5%的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72,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3、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承诺期限已于2020年8月4日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股东杭州凭德的《关于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技

股票计划的告知函》,杭州凭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致云拟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技股票计划,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72,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增持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自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2,100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0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5%的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三、增持承诺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72,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增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日期增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凭德集中竞价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0日21,927,4303.86%
宁波致云集中竞价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8月4日6,445,5001.14%
合计28,372,9305.00%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本次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凭德00%21,927,4303.86%
宁波致云00%6,445,5001.14%
合计00%28,372,9305.00%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增持承诺期限已于2020年8月4日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技股票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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