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退(002684)_公司公告_*ST猛狮:独立董事张歆2019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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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歆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19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积极了解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意见并审议每一个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情况如下:

1、2019年2月28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3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及其核心管理团队代表人屠方魁签署<企业经营责任制协议书>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9日,本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于<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车位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车位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2019年8月9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7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6、2019年10月28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购买车辆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深圳红河马智能数字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项目公司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

先生购买车辆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7、2019年11月28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8、2019年12月6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债权抵偿债务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9、2019年12月11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债务人签署<车辆抵债协议>及<抵债及还款协议>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10、2019年12月17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由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持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关于河南高创致云智慧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及支付利息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宁波正道京威清洁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酒泉中质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及支付利息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宁波正道京威清洁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1、2019年12月31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捐赠现金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接受关联方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捐赠现金的议案》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相关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郝身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2019年度,公司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内、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3、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本人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xin@dynavolt.net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张歆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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