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参股公司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需要,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债权转让融资以及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证担保、采购合同履约等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担保)。
公司副总裁樊伟为汽车销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汽车销售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喀尔”)及其下属子公司新设立的参股公司进行关联担保,可适用上述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为满足参股公司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需要,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债权转让融资以及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证担保、采购合同履约等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担保)。
公司副总裁樊伟为汽车销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汽车销售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喀尔”)及其下属子公司新设立的参股公司进行关联担保,可适用上述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如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9月5日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西侧云港路北侧财富广场二楼202-1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西侧云港路北侧财富广场二楼202-1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洗车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纪;销售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郭振甫(如适用)控股股东: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省财政厅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是否提供反担保:是关联关系:公司副总裁樊伟为汽车销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汽车销售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8,313,499.81元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35,278,757.46元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53,034,742.35 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0%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47%2024年度营业收入:340,954,557.17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4,047,597.07元2024年度净利润:3,033,113.88元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一)预计担保原因
(二)预计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达喀尔与汽车销售公司在车辆采购、车辆租赁、车辆服务方面长期合作,并且汽车销售公司在业务合作中给予达喀尔资金支持,为能实现双方业务深度开展,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存在必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参股公司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业务支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汽车销售公司的业务发展,用于采购车辆,有利于其提高经济效益。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 58,559.14 | 21.23% |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77,579.76 | 28.12%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 | 0 | 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 128,058.62 | 46.42%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107,880.05 | 39.11%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124,503.76 | 45.13%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124,503.76 | 45.13% |
五、备查文件目录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