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任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罗志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例会决议;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例会决议。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