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_公司公告_奋达科技: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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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

002681证券简称:奋达科技公告编号:

2025-03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25年

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9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9,136,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1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9,295,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63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841,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8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841,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形式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27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8%;反对1,107,6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4%;弃权753,3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80,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901%;反对1,107,6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50%;弃权753,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9%。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266,3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2%;反对1,167,4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1%;弃权702,9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71,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946%;反对1,167,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26%;弃权702,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28%。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31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9%;反对1,112,0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6%;弃权712,5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1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600%;反对1,112,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97%;弃权712,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3%。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54,983,7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6%;反对1,185,5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1%;弃权2,967,4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8,455股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009%;反对1,185,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65%;弃权2,967,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26%。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54,851,3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7%;反对1,359,4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5%;弃权2,925,9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56,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56%;反对1,359,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35%;弃权2,925,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09%。该议案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6.01关于董事长肖奋2025年度的薪酬关联股东肖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3,729,3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582%;反对1,675,4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1%;弃权3,06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6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00,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262%;反对1,675,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44%;弃权3,06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94%。该议案获得通过。

6.02关于董事谢玉平2025年度的薪酬关联股东谢玉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51,240,03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0%;

反对1,677,3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2%;弃权3,06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99,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91%;反对1,677,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37%;弃权3,06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72%。该议案获得通过。

6.03关于董事肖韵2025年度的薪酬关联股东肖韵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20,417,8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8%;反对1,688,1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2%;弃权3,066,4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880%;反对1,688,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35%;弃权3,066,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85%。该议案获得通过。

6.04关于董事肖晓2025年度的薪酬关联股东肖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25,661,54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1,678,7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1%;弃权3,071,0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91,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68%;反对1,678,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80%;弃权3,071,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52%。该议案获得通过。

6.05关于独立董事王岩2025年度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54,374,5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0%;反对1,686,6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6%;弃权3,07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9,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108%;反对1,686,6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82%;弃权3,07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10%。该议案获得通过。

6.06关于独立董事秦伟2025年度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54,375,6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3%;反对1,685,5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弃权3,07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0,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220%;反对1,685,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71%;弃权3,075,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10%。该议案获得通过。

6.07关于独立董事郑丹2025年度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54,37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33%;反对1,680,0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8%;弃权3,084,5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6,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64%;反对1,680,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12%;弃权3,084,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24%。该议案获得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01关于监事会主席曾秀清2025年度的薪酬关联股东曾秀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51,558,2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46%;反对1,713,5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9%;弃权3,0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47,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856%;反对1,713,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116%;弃权3,08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028%。该议案获得通过。

7.02关于监事王乃奎2025年度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54,353,5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1%;反对1,709,1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9%;弃权3,07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58,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974%;反对1,709,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69%;弃权3,07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7%。该议案获得通过。

7.03关于监事江念2025年度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54,380,1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5%;反对1,679,7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7%;弃权3,076,8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4,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677%;反对1,679,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681%;弃权3,076,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42%。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884,8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61%;反对1,264,9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2%;弃权2,986,9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89,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60%;反对1,264,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3%;弃权2,986,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07%。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对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现场办公情况、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

面所做的工作等方面作了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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