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7点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本次董事会由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隆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公司调整后的第六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如下:
1.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吴锦凤(独立董事)委员:韩立军(独立董事)、李浙
2.战略决策委员会:(5人)
召集人:潘隆应委员:吴锦凤(独立董事)、李良机(独立董事)、施振贤、范凯
3.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李良机(独立董事)委员:韩立军(独立董事)、施振贤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韩立军(独立董事)委员:李良机(独立董事)、林煜星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附件:
潘隆应先生简历潘隆应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潘隆应先生历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科长,将乐县邓坊林业采育场科长、副场长,林业总公司生产科长兼营林公司副经理,营林公司董事、副经理、总经理,三明市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三明金晟林权收储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董事,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公司第六届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共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潘隆应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中共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与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将乐县财政局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