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2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股东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紧紧围绕2024年经营发展目标,夯实主营业务。公司是典型的商品经济型林业经营单位,公司先后荣获“2024-2026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三明市第五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福建省碳中和协会理事单位”“福建省林产品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持续获得且目前依然拥有“FSC—FM/COC”国际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证书。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决策,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使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公司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1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制订<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2)《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3)《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
(1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设立福建金森大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生物质颗粒项目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集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年内共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会于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制订<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8)《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
(9)《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信息,并保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及时、准确、完整地按规定披露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等,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保障股东、投资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形成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公司设置专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保证专线电话、传真、邮件等沟通渠道的畅通;公司通过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问、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等,
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认可程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五)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执行,做好财务信息的审核及披露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2)战略决策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报酬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报告。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员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现有总面积近80万亩,蓄积超739万立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集约化经营销售木材。完成木材产销伐区总面积11,851亩完成木材产销总面积11,851亩,出材量12.17万立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2,205亩,皆伐造林更新面积10,180亩,择伐造林更新面积1,511亩,林下套种面积514亩。完成未成林抚育48,776亩,森林抚育完成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面积48,529亩。发生火灾0起(过火面积0亩)。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实现营业收入150,722,798.06元,同比增加2.08%;营业利润8,717,835.35元,同比减少9.3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410,990.25元,同比增加30.03%;每股收益为0.04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但消耗性生物资产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林业产业是与钢铁、水泥、塑料并列的四大建筑材料之一。是其中唯一可再生的、具有亲人性的重要材料,木材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木材资源的需求,与人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中“住”的需求紧密相关,是具有长期持续性的需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林业作为我们生存和发展的赖以依靠的基础,它一方面承担着生态系统保护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还在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着源源不断的产品原料。在维护国
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我国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为此相关我国也不断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长效补偿机制。截至目前,木材原料供应条件变得愈发严苛,供需矛盾不断加大。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约50%,木材安全形势严峻,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林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开始发生深刻变化,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
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要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全面部署,为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发布的《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等部门规章和行业政策,结合《福建省绿
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文件,对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积极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新挑战带来新机遇。公司加大投入,加强森林培育,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蓄积量;进一步增加对林业中介服务业的投入,增加公司营利能力;以
品牌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强林业品牌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市场竞争力,由单一的木材生产向多种高效复作模式发展,真正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科学决策、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股东会的决议,积极维护股东的利益,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赢利水平;扩展林业技术服务业务,赶上国家政策好时机;加强资本运作,实现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为公司治理、战略、经营、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而忠实勤勉履职。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