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6、《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2024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执行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内容,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该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故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搭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桥梁,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及时、全面地掌握公司运营的最新动态,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公司采购、销售、投资、工程建设以及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密切跟踪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以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三)持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深入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政策,不断提升监事的专业素养与监督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