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_公司公告_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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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徐红、张江平、许水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华、龚刚敏、朱加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华 靳 明 张律伦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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