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_公司公告_浙江美大: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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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081.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5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6%。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387,630,988.20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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