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448,09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6,899,851.21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4 年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75,772,174.71 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9,898,556.76 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4年年度末总股本 646,051,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3,815,494.1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分红总额不变仍为193,815,49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81,956,680.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3,815,494.10 | 484,538,735.25 | 400,552,021.1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0,448,098.43 | 464,289,209.04 | 452,153,476.9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75,772,174.7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49,898,556.7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78,906,250.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42,296,928.1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78,906,250.4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加购注销总额为1,078,906,250.4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比例超过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增强股东信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
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