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 2024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普,200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梅生,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
2 | 段奇 | 2023年12月27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报审计项目 |
2024年1月16日 | 监管函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报审计项目 | ||
3 | 高晓普 | 2025年1月14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海专员办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 |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24 年5月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沟通协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的建议和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