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_公司公告_德联集团: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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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4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就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连续审计服务年限: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这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出于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经审计委员会同意的改聘的流程和标准,公司对选聘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总评分分高者为司农事务所。2024年11月20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聘任建议,认为司农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2024年12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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