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002663)_公司公告_普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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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魏杰城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公司经营的投标、预算、施工、结算、收款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的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对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八、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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