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4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听取了关于2024年报审计工作人员安排、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内容的汇报。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