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002662)_公司公告_京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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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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