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002661)_公司公告_克明食品: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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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6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陈克明先生于2023年10月17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 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辞去各子公司的现任职务。为提升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优势,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选举董事陈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控股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杨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选举陈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陈晖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选举杨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他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宏先生(主任委员)、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灿女士、赵宪武先生、刘昊宇先生、王闯女士、马胜辉先生、杨波先生

2、审计委员会:赵宪武先生(主任委员)、陈晖女士、马胜辉先生

3、提名委员会:王闯女士(主任委员)、陈宏先生、刘昊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胜辉先生(主任委员)、陈晖女士、刘昊宇先生。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1、陈宏先生简历

陈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中集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员,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设备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至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陈宏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926,69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段菊香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董事陈晖女士为姐弟关系。陈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陈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波先生简历

杨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在广州海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大客户经理。2005年3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远大空调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外联专员。2008年12月至今任职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长沙基建项目部经理、苏州办事处经理、市场副总监、投资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任五谷道场总经理。

杨波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68,7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杨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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