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食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克明食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统筹购买。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与公司经营有关产生的现金等,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克明食品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财信证券对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