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60,5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7,167,315.00元,应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358.5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289,956.4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23日到账,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累计发生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7,167,315.00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2,877,358.51 |
募集资金净额 | 94,289,956.49 |
加: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 13,600.61 |
减:偿还银行有息负债 | 94,289,956.49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3,600.6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设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储形式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 | 82010100004037207 | 0 | 已销户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余额为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无异常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半年度编制单位: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29.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30.3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30.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429.00 | 9,429.00 | 9,430.36 | 9,430.36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429.00 | 9,429.00 | 9,430.36 | 9,430.36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偿还银行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9,429.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430.36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3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前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36万元,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无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