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_公司公告_扬子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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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基本情况如下: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9月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
首席合伙人蒙高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注册会计师12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人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9703.1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8071.0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81.72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家
审计收费总额461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医药制造、房地产开发、汽车配件、环保、金属制品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重庆康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重庆康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包括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前期重大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对审计计划中的细节进行了咨询和交流,并提出专业的建议。

(三)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工作高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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