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89,174,612.93元,实收股本为512,0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处置原境外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
(二)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滑;
(三)受关联方资金占用影响,公司流动性未能满足公司战略转型资金需要,导致经营状况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计提了部分关联方资金占用减值损失。
三、应对措施
2025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战略落地、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管理提升及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力争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规模稳步增长。
(一)稳健经营新材料业务,做好公司发展“压舱石”
公司将继续确保新材料业务的稳健运营,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高效响应客户需求。一是深耕现有客户资源,加大与客户之间的粘性及合作深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增量;二是努力挖掘新客户,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占有
率;三是积极探索新渠道,充分借助区位优势,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四是潜心开发新产品,打破固有认知,紧跟时代发展,通过新产品对应的新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二)积极探索发展新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扭转当前经营局面,用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彻底化解历史遗留风险,实现轻装上阵再发展
1、持续跟进胡卫林占用资金的还款进展
截至2024年末,胡卫林占款本息余额为1,967.52万元,该部分款项的还款来源为胡卫林持有的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的500万股公司股票,因胡卫林个人原因,该部分股票已被司法冻结,针对该情况,为保证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并已获立案受理,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案的进度,并结合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积极推进对外投资款的收回事宜
因公司与滨南股份的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根据与滨南股份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转让方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向苏州慧来退还和支付共计3,174.82万元款项。截至目前,苏州慧来仅收到李鹏支付的100万元还款,剩余3,074.82万元款项及违约金仍未支付,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并已获受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案进展,并加大对李鹏的追缴力度,尽快解决该遗留问题。
(四)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效益
公司将持续围绕“提质增效”核心目标,把精细化管理作为生产经营战略的重要支撑,树立现代化成本管理理念,强化成本核算与分析,优化费用管控体系。公司将丰富产品与业务结构,强化营销体系及渠道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强化分类管理,确保风险可控
公司将持续深化分类管理,确保经营风险可控、稳健经营。一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增强对经营活动的管控能力;二是强化法务与合规管理,完善合规治理体系,保护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利益;三是强化审计监督,优化审计评价机制,助力经营管理优化升级;四是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底线思维与合规意识,健全公司管控体系,完善依法合规决策机制,打造透明、高效的管理体系。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合规文化建设,确保企业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上稳步前行。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