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加加(002650)_公司公告_ST加加: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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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3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加加股票代码00265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亚梅姜小娟
办公地址湖南省宁乡市经济开发区三环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加加食品湖南省宁乡市经济开发区三环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加加食品
传真0731-818202150731-81820215
电话0731-818202610731-81820262
电子信箱dm@jiajiagroup.comdm@jiajiagrou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加加食品成立于1996年,2012年1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所在地本土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创始至今一直致力于酱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酱油行业中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用于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72.98%左右,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一向有较高的要求,模式不断创新。成立了大宗原料决策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在主要生产原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采购上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从供应商资质评价、采购流程、招标制度、供应商管理等系统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采用公开招募、招标等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同时结合数字化线上采购,扩大供应商招募和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发酵类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工艺流程复杂,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及食品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坚持智能化、数据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数据控制管理,实施“产销同步”的原则,以“订单+安全库存”的模式,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安排生产;非发酵类调味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根据月、周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和排产。公司现有湖南宁乡、四川阆中两大生产基地,依据生产和物流成本最低化原则安排产品就近生产。为确保产品的品质稳定、食品安全,公司于2015年开始工厂智能化建设,2020年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验收,是“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和“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2024年1月-3月,公司存在委托加工模式。委托加工模式:是指公司委托受托方为公司进行生产,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工产品并收取加工费。公司对产成品设定详细的检验标准,要求受托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在精耕传统渠道同时,设立了KA、餐饮、电商、新零售和福利物资五个销售渠道,建立“流通渠道下沉、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式营销格局。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国家提出“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宏观发展战略,消费格局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油、盐、酱、醋”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加加品牌通过多年持续积累,品质在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在优质产品的支撑下,公司立足全局思维,坚持在品牌传播上下功夫,借助新媒体优势,广泛向消费者传递健康、安全、无添加、值得信赖的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打造以“减盐”为主的系列产品,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方向提升,为推动业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属于国家支持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

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调味品的品种、品质及精细要求不断加深,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但同时,行业也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品牌和企业间的竞争加剧等态势。因此,对于调味品企业来说,调味品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5、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调味品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必选行业,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属于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行业。与世界调味品行业相比,我国调味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人类健康饮食意识不断提升,国家对调味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健康元素成为消费者购买调味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司提出“减盐”理念,推出系列产品,打造以“减盐”系列为主打产品,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公司是调味品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是业内最早实现智能制造的企业之一,凭借其出色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渠道能力以及较大的规模优势,在业内具有相对的竞争力,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公司在业内地位名列前茅。

6、周期性特点

公司产品系民生类日常消费必需品,已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及消费群体,没有明显的淡旺季特征,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2,314,470,097.532,666,768,207.49-13.21%2,775,289,74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91,310,051.022,101,570,894.62-10.00%2,304,738,205.88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300,831,212.041,453,834,677.98-10.52%1,686,107,66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66,751.56-191,496,840.47-26.83%-79,590,35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797,415.32-200,596,566.28-32.50%-93,330,69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04,325.16-138,817,008.98106.13%22,955,849.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7-23.53%-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17-23.53%-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6%-8.69%-3.57%-3.1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87,255,291.18301,508,398.15247,673,448.94264,394,07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306.80-35,728,453.26-38,489,235.77-175,215,36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40,720.69-37,749,843.76-47,319,592.27-184,368,699.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96,817.17-58,395,551.70369,253.13-43,166,193.4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73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11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42%269,840,0000不适用0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79%216,419,2000质押216,000,000
冻结216,419,200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香元梅花6号量子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6%29,523,9000不适用0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香元梅花2号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5%8,672,3000不适用0
蒙仙花境内自然人0.71%8,217,9500不适用0
张志广境内自然人0.69%7,918,8000不适用0
林燕境内自然人0.68%7,825,3000不适用0
张申俊境内自然人0.66%7,585,2000不适用0
胡伟林境内自然人0.61%6,981,5000不适用0
陈苑苑境内自然人0.53%6,074,4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香元梅花2号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香元梅花6号量子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同一基金管理人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基金产品,属一致行动关
致行动的说明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陈苑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600股外,还通过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062,800股,实际合计持有6,074,400股。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4,916,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加加食品”变更为“ST加加”,证券代码仍为“002650”,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委托关联方加工形成损失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因其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委托加工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公司实控人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将在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尽快筹措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向加加(宁夏)支付损失赔偿款6,724.68万元(如最终核定的损失金额超出该金额,以最终核定的损失金额为准),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就其未能按《支付计划》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损失赔偿款,但未说明具体还款计划和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存在风险。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筹措资金尽快偿还赔偿款,但该损失赔偿款后续能否收回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必要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加工存货被拍卖及查封事项

因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破产清算事项,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资产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查封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库存资产被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多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2024-055、2024-057、2024-059、2024-060、2024-062、2024-064、2024-067、2024-078、2024-081、2024-086、2024-089、2025-002、2025-007、2025-009、2025-017、2025-018、2025-020、2025-022)。 若上述公司委托加工库存资产被查封、拍卖事项未能有效解决,可能形成公司的资产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就相关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银行授信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2024-013)。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2月7日,公司收到了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河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分别与长沙农商银行浏阳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公司以自身名下工业厂房为公司本次9,000万元贷款做抵押担保;同时盘中餐公司、加加销售公司、杨振、杨子江为公司本次9,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五)股权激励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4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行权。

由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具备继续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六)并购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

1、合兴基金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合兴基金投资收益如下:

(1)合兴基金入伙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天明”),嘉华天明持有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28,998,550元,投资收益共计25,380,680.34元。

(2)合兴基金入伙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正投资”),君正投资持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205,120,714.51元。

(3)合兴基金入伙嘉华优选(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优选”),嘉华优选持有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的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爱慕股份项目投资本金共计7,999,600.02元,投资收益共计1,399,253.15元。

2、朴和基金

(1)2025年1月公司收到朴和基金转回投资款15,500,000.00元及投资收益150,000.00元;

(2)并购基金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的佛山朴粤淼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8月16日注销。

(七)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的情况

2024年3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进行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日期延长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11月,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270,7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公开进行了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2024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合计270,7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涉及的质押和司法冻结因股份过户相应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81%;累计被冻结216,419,20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00%。

(九)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实际控制人被司法拍卖的270,777,65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其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控制权暂未发生变更,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同时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

2023年6月13日,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审查,[案号:

(2023)湘01破申25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后裁定:本案移送至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因申请人的破产申请还在审查阶段,法院是否受理该申请尚不确定。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也存在相应不确定性。公司和控股股东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杨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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