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8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的股份被动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司法拍卖可能导致权益变动,后续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控制权暂未发生变更,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同时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17,777,653股、实际控制人之一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70,56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82,440,000股(以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0,777,653股)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270,7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1%)已完成
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其中269,840,000股公司股票由竞买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竞得,937,653股公司股票由竞买人黄山莲花水业有限公司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湘0182执恢2798号之三)。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杨振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名称:ST加加、股票代码:002650)116840000股,被执行人肖赛平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0560000股,被执行人杨子江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82440000股的冻结措施。
二、被执行人杨振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名称:ST加加、股票代码:002650)116840000股,被执行人肖赛平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0560000股,被执行人杨子江持有的上市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82440000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543)所有。
上述股票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司法裁定导致的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卓越投资 | 216,419,200 | 18.79% | 216,419,200 | 18.79% |
杨振 | 117,777,653 | 10.22% | 0 | 0 |
肖赛平 | 70,560,000 | 6.12% | 0 | 0 |
杨子江 | 82,440,000 | 7.16% | 0 | 0 |
小计 | 487,196,853 | 42.29% | 216,419,200 | 18.79%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269,840,000 | 23.42% |
注:上表权益变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关于黄山莲花水业有限公司竞得的937,653股公司股票涉及的法院裁定等文书。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裁定可能会导致权益变动,后续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通过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9%。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控制权暂未发生变更,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同时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悉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