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69,813.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783,178.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801,415,534.7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14,869,202.34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0,6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6,127,884.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上述分配预案,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6,127,884.00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2%;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27,884.00 | 15,319,710.00 | 25,532,85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069,813.05 | 67,189,706.97 | 108,654,174.3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14,869,202.3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1,415,534.7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980,444.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8,637,898.1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980,444.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与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健经营,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分红回报能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