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和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结果为李佳琳女士、韩心洁女士、林崇浩先生当选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李佳琳女士、韩心洁女士、林崇浩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前述人员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也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管理委员会成员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前述主体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已开立,账户名称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13443。
3、截至2023年12月2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636,500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5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927,415.85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