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3〕00109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73.41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七)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产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代客资金交易额度等授信业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由于雪人工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12.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
12.4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13.1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7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林长龙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以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5.1《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5)。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