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现为满足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业务发展的需要,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单一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担保对象杭州龙华最新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
3、法定代表人:焦金龙
4、注册资本:2,36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01月27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股权结构
8、截止2022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5,863.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198.86万元,杭州龙华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龙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56%林汝捷20.12%
林汝捷20.12% | 其他股东79.88% |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焦金龙43.58%
焦金龙43.58% | 杨礼0.42%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9,250.57 | 18,524.22 |
负债总额 | 14,072.53 | 13,198.8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5,178.04 | 5,325.36 |
营业收入 | 21,186.71 | 13,915.66 |
营业利润 | -160.07 | 124.71 |
净利润 | -75.32 | 147.32 |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杭州龙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杭州龙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1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4,8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