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_公司公告_雪人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

雪人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项目组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对雪人股份2022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被保荐

公司简称:雪人股份

人姓名:徐德志

保荐代表

系电话:010-68573828

人姓名:樊刚强

保荐代表

系电话:010-68573828

检查人员姓名:徐德志、俞冠圻

现场
现场

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

(一)

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

检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章程、公司的业务规章制度及三会文件等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

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8.
9.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
内部控制
现场

检查手段: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1.
2.

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3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5.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如适用)
11.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规的内控制度

(三)
信息披露
现场

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与公开披露信息进行对比核查;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公司专网相关信息、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

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

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相关规定

6.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
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

检查手段:

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的决策文件、相关合同及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往来明细,抽查关联交易的合同及交易凭证;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源的情形

3.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

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

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

(五)
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

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决策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交易明细;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高风险投资

6.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说明书等相符

7.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
业绩情况
现场

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财务报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3.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

检查手段: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内容;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

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

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
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

检查手段:

查阅现金分红制度文件,有关分红的决策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银行日记账,抽取大额交易凭证及交易合同;查阅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公开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3.
4.

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整改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德志

樊刚强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