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 日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为加速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