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_公司公告_雪人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雪人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核准,公司于2021 年12月9日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98,529,411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999,994.80 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锁定期(月)
1林汝捷18,823,52959,999,997.2018
2张雄诚2,941,17619,999,996.806
3杨雪平1,764,70511,999,994.00
4陈发根3,676,47024,999,996.00
5林明文2,941,17619,999,996.80
6刘炜7,352,94149,999,998.80
7王爱瑞14,705,88299,999,997.60
8林燕琴2,941,17619,999,996.80
9林伟5,147,05834,999,994.40
10郑志树4,411,76429,999,995.20
11吕强26,470,588179,999,998.4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76,47058,999,996.00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锁定期(月)
13李杰3,235,29421,999,999.20
14郑志杰4,411,76429,999,995.20
15杜向东1,029,4187,000,042.40
合计98,529,411669,999,994.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772,602,178 股。本次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23,529.0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情况

1、承诺主体

张雄诚、杨雪平、陈发根、林明文、刘炜、王爱瑞、林燕琴、林伟、郑志树、吕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杰、郑志杰、杜向东

2、承诺内容

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票。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14名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705,8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610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4 名,涉及的证券账户合计 27个;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股东户名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郑志树4,411,764.004,411,764.00
2张雄诚2,941,176.002,941,176.00
3杨雪平1,764,705.001,764,705.00
4王爱瑞14,705,882.0014,705,882.00
5吕强26,470,588.0026,470,588.00
6刘炜7,352,941.007,352,941.00
7林燕琴2,941,176.002,941,176.00
8林伟5,147,058.005,147,058.00
9林明文2,941,176.002,941,176.00
10杜向东1,029,418.001,029,418.00
11陈发根3,676,470.003,676,470.00
12郑志杰4,411,764.004,411,764.00
13李杰3,235,294.003,235,294.00
14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7,059.00147,059.00
15财通基金-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9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205,882.002,205,882.00
16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3,529.0073,529.00
17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82,353.00882,353.00
18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7,059.00147,059.00
19财通基金-周玲-财通基金玉泉 10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29,412.001,029,412.00
20财通基金-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财信长盈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88,235.00588,235.00
21财通基金-陶静怡-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4,118.00294,118.00
22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412.0029,412.00
23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4,118.00294,118.00
24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352,941.002,352,941.00
25财通基金-满娇-财通基金安吉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41,176.00441,176.00
26财通基金-杨伟-财通基金玉泉10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7,059.00147,059.00
27财通基金-汉汇韬略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玉泉11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4,117.0044,117.00
合 计89,705,882.0089,705,882.00

上述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的有关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德志
樊刚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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