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56号),关于函中对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的关注事项,现回复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20.09亿元,同比上升37.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上升3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上升20.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9亿元,同比下降175.50%。你公司已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值。
请你公司:
(1)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经营环境及行业发展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公司可比情况、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说明公司连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0,357.95 | 163,406.21 | 28.7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9.40 | 1,189.78 | -17.6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13.78 | 14,040.16 | -25.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1,751.14 | 178,636.15 | 24.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5,366.16 | 98,625.82 | 57.53%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337.88 | 37,347.05 | 24.0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17.45 | 6,355.67 | 0.9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97.25 | 23,237.91 | 1.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618.75 | 165,566.44 | 39.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7.61 | 13,069.71 | -175.50%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9亿元,同比下降175.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为满足订单同比大幅增长的生产需求以及应对疫情影响而增加压缩机(组)和制冰成套系统业务板块的核心零部件安全库存量;以及原材料零配件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其中:
1、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稳定生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5.5亿元,同比增加5.6亿元,超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同比增加额0.9亿元。
2、公司为扩大再生产及稳定员工队伍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
4.6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
3、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往来资金等较同期减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4亿元,较上年同期比减少0.36亿元。
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 |
一、营业总收入 | 200,865.56 | 145,837.83 | 37.73% |
其中:营业收入 | 200,865.56 | 145,837.83 | 37.73% |
二、营业总成本 | 213,982.58 | 159,349.23 | 34.29% |
其中:营业成本 | 173,450.73 | 121,065.81 | 43.27% |
税金及附加 | 1,272.91 | 1,150.03 | 10.69% |
销售费用 | 10,456.35 | 9,497.87 | 10.09% |
管理费用 | 13,400.60 | 12,053.10 | 11.18% |
研发费用 | 9,116.34 | 8,994.20 | 1.36% |
财务费用 | 6,285.64 | 6,588.23 | -4.59% |
加:其他收益 | 2,318.69 | 1,917.19 | 20.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4.07 | -158.66 | 1016.4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32 | -597.83 | 111.6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73.91 | -2,887.53 | -6.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00.39 | -4,580.88 | 32.3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5 | -344.25 | 96.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459.59 | -20,163.36 | 23.33% |
加:营业外收入 | 390.30 | 148.43 | 162.96% |
减:营业外支出 | 288.06 | 737.30 | -60.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357.35 | -20,752.23 | 26.00%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 |
减:所得税费用 | -3,213.60 | -1,793.01 | -79.2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43.75 | -18,959.23 | 35.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8.14 | -18,111.03 | 37.45% |
报告期内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37.45%,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20.09亿元,同比增长37.73%,贡献利润0.26亿元;投资收益0.15亿元,同比增长1016.49%,增加0.1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31亿元,同比减少损失0.15亿元等因素所致。以上所述即为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方向不匹配的原因,但均属正常经营所发生现金流。
(二)结合经营环境及行业发展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公司可比情况、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说明公司连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连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
2017年至2021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443.76万元、-1,560.35万元、-3,669.96万元、-18,492.16万元、-14,640.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整体毛利率下滑
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199,683.30 | 143,317.10 | 148,160.05 | 127,543.83 | 91,573.81 |
主营业务成本 | 172,715.71 | 119,182.66 | 116,343.23 | 98,861.94 | 70,946.43 |
主营业务毛利 | 26,967.59 | 24,134.44 | 31,816.82 | 28,681.89 | 20,627.39 |
毛利率(%) | 13.51 | 16.84 | 21.47 | 22.49 | 22.53 |
公司近几年主营业务总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增加。
2017年以来,由于国际关系紧张及国内供给侧改革的影响,钢铁价格总体呈上行趋势,且自2019年以来,欧美实行货币宽松政策,加之疫情影响,导致全球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2020年12月以来,铜、碳钢、不锈钢价格大幅上涨。受此影响,公司2021年主要原材料涨幅2%-40%不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公司业务成本大幅上涨,造成毛利率下滑。
同时,疫情期间为稳定员工队伍,确保后续发展,公司增加了员工薪酬支出,直接人工成本上涨,从而提高了产品成本、拉低了主营业务的毛利率。
②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机制滞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成本前期由公司自行承担。在制冷设备业务方面,公司目前是以定制化产品为主,通常采取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由于非标产品大部分部件需要按订单采购,不方便整机备货,而原材料零星采购造成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强,供货周期不稳定,间接提高了产品成本;同时,由于多数订单为固定价格,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基本由公司自行承担,影响了公司的毛利率。
在中央空调系统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以工程订单为主。该类业务一般具有定制化特点,生产前与客户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而由于金属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影响了公司的毛利率。
③出口销售受疫情影响增长受限,降低整体毛利率
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境内外销售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境内销售 | 178,784.64 | 89.01 | 12.38 | 124,569.51 | 85.42 | 15.88 |
境外销售 | 22,080.92 | 10.99 | 22.54 | 21,268.32 | 14.58 | 21.74 |
续: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境内销售 | 128,530.33 | 84.92 | 20.33 | 108,091.60 | 82.93 | 21.40 | 70,839.26 | 75.64 | 17.73 |
境外销售 | 22,826.54 | 15.08 | 27.73 | 22,249.95 | 17.07 | 27.65 | 22,813.71 | 24.36 | 36.92 |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高毛利率的境外收入受疫情影响增长受限,从而拉低了整体毛利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净利润。随着疫情逐步缓解,海外订单有望回升。
(2)公司发展壮大,期间费用逐年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
销售费用 | 10,456.35 | 10.09% | 9,497.87 | 14.36% | 8,305.17 | 7.46% | 7,728.41 | 7.25% | 7,205.73 | 58.99% |
管理费用 | 13,400.60 | 11.18% | 12,053.10 | 18.09% | 10,206.85 | 1.53% | 10,052.83 | 19.62% | 8,404.28 | 4.36% |
研发费用 | 9,116.34 | 1.36% | 8,994.20 | 7.50% | 8,366.36 | 44.78% | 5,778.59 | -18.26% | 7,069.85 | 59.31% |
财务费用 | 6,285.64 | -4.59% | 6,588.23 | 0.21% | 6,574.60 | 40.10% | 4,692.86 | 4.86% | 4,475.50 | 100.26% |
合计 | 39,258.93 | 5.72% | 37,133.39 | 11.00% | 33,452.98 | 18.41% | 28,252.69 | 4.04% | 27,155.36 | 41.01% |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期间费用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
首先,销售费用增加是公司为了加快市场拓展,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加强品牌和渠道建设,加强营销力量,销售费用投入扩大。
其次,管理费用增加是随着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引进部分优秀管理人才,导致公司管理费用逐年上涨。
再者,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大新型压缩机、氢能源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长。
最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持续投入,资金需求不断增长。此外,受市场影响,公司产品销售采用信用政策,给予客户较高的额度,资金占用较多,工业设备生产周期较长,这些因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缺口较大,近三年利息支出超过6,000多万元,影响公司经营利润。
(3)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经营利润
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 | 金额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 | 金额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 | 金额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 | 金额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 | |
坏账损失 | 3,073.91 | 27.14% | 2,887.53 | 15.94% | 2,576.72 | 45.26% | 2,201.27 | 142.89% | 2,398.31 | 40.72%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29.09 | 4.67% | 1,330.00 | 7.34% | 107.98 | 1.90% | 54.37 | 3.53% | 594.12 | 10.0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 - | - | 146.60 | 9.52% | - | -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 638.34 | 5.63% | - | - | -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 - | - | - | 299.93 | 19.47% | 746.34 | 12.67% |
商誉减值损失 | 1,231.88 | 10.87% | 3,092.07 | 17.07% | - | - | - | - | 692.94 | 11.77%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67.00 | 5.01% | 158.81 | 0.88% | -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34.08 | 1.18%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174.30 | 54.50% | 7,468.41 | 41.23% | 2,684.70 | 47.16% | 2,702.17 | 175.41% | 4,431.71 | 75.25%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17年度至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431.71万元、2,702.17万元、2,684.70万元、7,468.41万元及6,174.3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75.25%、175.41%、47.16%、41.23%及54.50%,资产减值计提降低了公司的经营利润。
2.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连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
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经营向好
2017-2021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业务收入 | 200,865.56 | 145,837.83 | 151,356.87 | 130,341.55 | 93,652.98 |
同比% | 37.73% | -3.65 | 16.12 | 39.18 | 15.46 |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收入稳定增长,2020年因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收入与2019年相比小幅有下滑,从2021年起订单增长明显。总体上看,经营逐年增长,发展势头良好。
②公司产品服务行业前景良好,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市场空间
A.压缩机产品及系统应用
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国内企业开始淘汰高能耗设备与落后工艺,直接增加了炼化、冶金、电子电力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制冷压缩机的需求,采用CO2、NH3、R-134a、丙烷、丙烯、正丁烷等环保、低碳型制冷剂的新型螺杆压缩机(组)将是实现该目标的有效方式之一,市场需求增加。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中明确要集中力量开展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创新。我国“双碳”政策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碳减排工作逐步推进,CCUS作为推动碳中和实现的关键技术,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公司在天然气液化领域、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电子级化学品、石油炼化、油气处理、气体净化、多晶硅及光伏、生物医药行业等领域携手客户完成了多个节能减碳工程以及CCUS项目,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制冷压缩机是制冷系统的核心,贯穿于冷链全产业链,在冷链物流行业政策引导下,我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升级有望加快发展,带动冷链设备(冷藏箱、冷藏柜、压缩机、温控设备等)需求提升。自2021年以来冷链物流领域的政策陆续出台:
2021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22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月1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全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公司在冷链物流领域的发展规划与上述陆续出台的发展政策高度契合,公司发展机遇具体表现在:第一,公司长期致力研制高效天然工质压缩机和制冷系统应用,对制冷行业来说,可以实现氟制冷剂的替代从而实现清洁环保的目标。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公司相关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第二,十四五冷链物流规划重点发展“6+1”品类,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及疫苗等医药产品的冷链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了冷链物流服务市场领域,公司涉足上述行业领域的客户产品采购需求有望大幅提升。
B.油气技术服务
目前,我国正逐步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油气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随着国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民营性质的各类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逐步成长起来,已经成为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传统油气公司对开采技术、设备的需求不断提高,油气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对于能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天然气项目建设、生产运行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提供了市场机遇。
全球性降碳减排趋势为天然气消费提供较大增长空间。2021年,全球受供需失衡、极端气候、能源转型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价格一路上涨。天然气价格提升以及总需求的提升,必将增加上游开采、生产和集输等环节的投资,从而增加天然气生产技术专业技术服务的市场需求。
C.中央空调系统业务
目前,我国“新基建”相关产业建设正迅速铺开,其中,特高压、大数据中心、5G基建、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板块均属于中央空调重点服务领域,其长期的产业动能释放也必然促进中央空调行业技术进步与生产力攀升,使得相关行业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此外,随着我国对IT产业、芯片产业、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智慧城市等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机房作为稳定数据输出、传输接受的中转站,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带动了机房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运维市场的发展。
③公司主营业务已具备良好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起点,经过多年发展,成长为以高端压缩机技术为核心,向围绕压缩机的各种应用领域延伸的成套解决方案提供商,形成了覆盖传统工业制冷、商业冷藏及冷链物流等应用领域,并逐步延伸到油气技术服务、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多领域业务齐头并进的产业布局。
公司制冰机品牌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中均享有知名度,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在环保冷媒的使用、制冰方式的革新、自动化控制等方面具备优势,公司已成为国际制冰
设备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目前同时拥有SRM和Refcomp两个国际知名压缩机品牌,近几年公司压缩机产品在国内食品冷链、油气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市场快速拓展,公司产品与技术已经得到行业高标客户的认可。
④公司财务以及征信情况可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公司近几年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2018-2021年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分别为13.60亿元、
14.70亿元、13.53亿元、16.90亿元。授信额度使用敞口分别为10.88亿元、9.63亿元、10.80亿元、10.29亿元,2018-2021年银行授信额度均超13亿元,整体的授信额度以及公司授信敞口使用额均相对稳定。2020年起公司减少部分借款利率较高银行的合作,保留与利率较低的金融机构合作关系,降低公司资金成本。2018-2021年银行借款利率稳中有降,低于社会平均借款利率,与各家银行的合作关系良好、稳定。公司偿债能力强,担保事项履行正常,未发生借款及担保违约的事项,资信良好。金融机构信任公司履约能力,认可公司偿还借款及承担风险的能力,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2021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21年1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8,529,411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6.7亿元,其中5.5亿元用于氢燃料电池生产中心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其余募集配套资金1.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定向增发的完成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状况,融资资金可有效支撑新业务的发展。
⑤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
A.公司董监高核心管理团队稳定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拥有经验丰富且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引进了研发、财务、供应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业管理人才,组建了公司专业、稳定且高效的核心管理层。公司董事长及核心人员均未发生变化,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部分高管职位变动是由于工作调整等原因。B.公司核心技术、销售、生产团队人员稳定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共417名,占公司人员的10.04%,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18人,本科学历170人。公司通过近二十余年来对各大业务板块的深耕以及对人员的不断培训,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一支技术覆盖全面、核心力量突出的研发队伍。公司通过内部提拔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吸引、培养了一批研发、生产、管理、财务、市场等方面的骨干人才力量。公司设置了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包括研发激励机制、与个人月度薪酬激励挂钩的多维度KPI绩效管理体系和薪
酬激励机制等。同时,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公司的多数核心技术骨干和核心管理团队成员都间接参与持有公司股权。
⑥公司未来5年预计将保持良好的业务增速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业务发展预测,未来5年内,公司主要板块营业收入将保持良好的增速。具体业务预测详见本文问题6的相关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经营向好,但受前期投入较大,业务规模较小,未体现规模效应,固定成本占比较高,以及供给侧改革、新冠疫情影响原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等不利因素影响,造成公司近几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为应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首先,公司开展了内部经营管理体系改革工作,建立以母公司为主体的管理中心和以雪人制冷设备、雪人压缩机为主体的生产研发平台、以震巽发展为主体销售平台,完善一个中心和两个平台的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其次,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通过提高产品价格,优化海运费计价方式;开展价值链分析,优化生产加工环节;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措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提高产品毛利率。最后,未来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将发挥规模优势,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产品服务的行业前景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已具备良好的行业地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团队情况可为业务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此外公司积极布局氢能源产业,开展氢能源产业化研究,加大氢能源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创造公司盈利新增长点。公司产能得到逐步释放,资产将逐步发挥效益,未来盈利能力将迎来较大的改善。
(2)公司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公司情况如下: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存在 |
1.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 否 |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 否 |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否 |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 否 |
5.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 否 |
6.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否 |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否 |
8.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否 |
综上,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2.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7.20亿元,较2020年同期3.62亿元增长98.90%,其中2021年新增业务技术服务收入3.60亿元,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与2020年持平。
请你公司:
(1)说明新业务技术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等情况,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列示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金额前10名的合同的签订时间、产品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名称、报告期末的履约进度及计算过程、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并核实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说明新业务技术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等情况,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1、新业务技术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技术服务主要是指油气技术服务中的技术运维服务,即天然气生产运行维护专业技术服务,2016年收购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即包含这部分业务,并非新业务。公司2020年度披露的工程施工业务中包含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两项内容,随着业务量的增长,为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业务构成和经营情况,并按照重要性原则要求,2021年度将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分别单独披露。随着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2020年以来加大了技术运维服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使得其成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国内天然气专业维护技术服务行业正处于专业化分工的改革阶段,第三方公司通过承接原石油系统内天然气专业技术服务相关的人员和团队开始出现,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
商主要通过招投标或直接谈判进行合作。佳运油气天然气生产运行维护专业技术服务根据业主单位的需求对天然气采气作业区、集输站、净化厂等地面生产装置相关管理、操作岗位进行设置,配备合格的采气、天然气净化操作、轻烃操作、凝析油稳定操作、锅炉以及辅助装置操作、工艺维护、电气维护、仪表和控制系统维护以及硫化氢防护等专业操作人员;配备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生产、HSE管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并服从业主单位的日常管理。天然气生产运行维护专业技术服务使用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不涉及原材料的采购和生产,该部分业务开展模式如下:
公司该部分业务盈利模式如下:关于天然气生产运行维护,通常与客户签订年度合同,约定专业岗位人员单价和数量,按月结算;关于年度检修通常与运行维护一并签订年度合同,检修完成后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关于开车指导技术服务通常与客户约定专业技术人员单价,待项目成功开车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
天然气生产运行维护专业技术服务流程图 | |||||||||||||||||||||
项目跟踪 | |||||||||||||||||||||
技术服务 人员筹备 | 投标 方案编制 | ||||||||||||||||||||
中标/订立合同 | |||||||||||||||||||||
组织学习 熟悉工艺流程设备 | |||||||||||||||||||||
首次开产 | |||||||||||||||||||||
合格 | |||||||||||||||||||||
开车方案编制 | 现场开车 | ||||||||||||||||||||
不合格 | |||||||||||||||||||||
验收合格 | |||||||||||||||||||||
开车成功 | 运行维护 | 年度检修 | |||||||||||||||||||
达到年度生产天数、设备完好率等质量指标,续签年度合同 | |||||||||||||||||||||
考核 | |||||||||||||||||||||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具体分析如下: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满足条件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满足条件 | 公司情况 |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不适用。 |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公司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地点均在客户规定的场地内,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即技术服务依据客户的各种技术参数要求,经相关特检部门监督与查验,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的收入确认标准如下:
公司简称 | 收入确认标准(摘要) | 数据来源 |
同行可比公司1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2021年年度报告 |
同行可比公司2 | 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安装施工工程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少量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 2021年年度报告 |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按照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进行收入确认,公司的收入确认标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2)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客户签字确认的《项目进度确认单》及《项目验收文件》确认收入,技术服务每月按合同约定的工作量预估收入,待实际结算时调整差异,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列示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金额前10名的合同的签订时间、产品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名称、报告期末的履约进度及计算过
程、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并核实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确认金额前10名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名称、履约进度及计算过程、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签订时间 | 产品或服务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交易对方名称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履约进度 | 履约进度计算过程 | 确认 时点 | 确认金额 |
1 | 2021.05 | 工程安装 | 7,368.93 | 客户1 | 90% | 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安装、调试、验收,达到合同结算节点的90% | 2021.12 | 5,794.07 |
2 | 2021.03 | 工程安装 | 6,628.18 | 客户2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按月 | 2,851.27 |
3 | 2021.05 | 工程安装 | 4,130.40 | 客户3 | 91% |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量按月进行,每月20日报送上月完成工程量,公司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确认收入 | 2021.12 | 2,844.04 |
4 | 2020.03 | 工程安装 | 3,710.00 | 客户4 | 100% | 按合同要求,冷库制冷系统设备已安装、调试、验收,根据竣工验收单100%确认安装收入 | 2021.09 | 1,808.72 |
5 | 2021.01 | 工程安装 | 1,801.41 | 客户5 | 90% |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主机全部到场,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达到合同结算节点的90% | 2021.12 | 1,489.88 |
6 | 2020.12 | 工程安装 | 1,299.47 | 客户6 | 95% |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全部工程竣工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达到合同结算节点的95% | 2021.12 | 1,135.24 |
7 | 2021.06 | 工程安装 | 1,578.00 | 客户7 | 85% | 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安装、调试、验收,达到合同结算节点85% | 2021.12 | 1,117.17 |
8 | 2020.07 | 工程安装 | 1,616.00 | 客户8 | 100% |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设计文件资料的规定,经双方分项检查质量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满足设计要求,系统运行正常,可以交付生产使用,按项目竣工交接验收单100%确认收入 | 2021.11 | 1,064.86 |
9 | 2020.10 | 工程安装 | 1,003.06 | 客户9 | 95% | 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95%确认 | 2021.06 | 874.23 |
10 | 2018.10 | 工程安装 | 1,691.92 | 客户10 | 90% | 根据合同要求,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安装内容,进入验收阶段的90% | 2021.06 | 774.70 |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金额前10名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名称、履约进度及计算过程、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签订时间 | 产品或服务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交易对方名称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履约进度 | 履约进度计算过程 | 确认 时点 | 确认金额 |
1 | 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7,286.90 | 客户1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情况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4,941.42 |
2 | 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6,474.69 | 客户2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按照约定标准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4,457.18 |
3 | 2019-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 客户3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按照约定标准根据LNG产品结算量、固定硫磺实际装车吨位分别结算 | 月度确认 | 1,785.27 |
4 | 2020-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1,770.05 | 客户4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到甲方合同执行单位财务部门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631.81 |
5 | 2020-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1,894.30 | 客户5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以甲方签认的验收确认单和验收工作量清单结算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531.06 |
6 | 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5,548.80 | 客户6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525.58 |
7 | 2020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 客户7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情况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442.10 |
8 | 2020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 客户8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按照约定标准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332.53 |
9 | 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 客户9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按照约定标准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187.98 |
10 | 2020-2021年 | 技术运维服务 | 2,205.07 | 客户10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根据每月签认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月度确认 | 1,054.05 |
由上表可知,公司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同时,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50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股权转让保证金”发生额4,080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相关协议签署、交易款项回收、收益确认金额及时点,以及具体会计处理过程、依据;
(2)说明股权转让保证金形成原因,相应股权转让事项具体进展;
(3)你公司就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一)说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相关协议签署、交易款项回收、收益确认金额及时点,以及具体会计处理过程、依据;
1.交易背景
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特油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的参股公司,主要以提供中石油建设工程单位压裂设备带井下作业服务业务。截止2021年8月31日,杰特公司仅投入压裂车25辆、仪表车2辆、混砂车2辆等工程车辆,该类资产原值达1.86亿,投入大且回收期长。经管理层再三慎重考虑,公司决定转让持有的杰特油气的股权,不再涉足井下业务。
四川佳运前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前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要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业务。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决转让持有佳运前程的股权。
2.协议签署、交易款项、收益确认金额及时点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依据
2021年7月及8月,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手签订处置佳运前程、杰特油气股权的转让协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出售标的
出售标的 | 处置股权比例 | 交易对手 | 交易价格 | 投资收益确认金额 | 投资收益确认时点 | 收款日期 | 收款金额 |
佳运前程 | 40% | 陈忠 | 80.00 | 13.44 | 2021年7月 | 2021/10/11 | 80.00 |
小计 | 80.00 | 13.44 | 80.00 | ||||
杰特油气 | 4.00% | 谭仙玉 | 480.00 | 1,486.56 | 2021年9月 | 2021/8/30 | 240.00 |
2021/9/23 | 48.00 | ||||||
2021/12/31 | 92.00 | ||||||
2022/2/22 | 100.00 | ||||||
21.00% | 四川兰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 | 2021/9/10 | 900.00 | |||
2021/9/13 | 360.00 | ||||||
2021/9/28 | 250.00 | ||||||
2021/9/29 | 2.00 | ||||||
2021/10/8 | 609.30 | ||||||
2021/10/27 | 398.70 | ||||||
小计 | 2,520.00 | 1,486.56 | 2,520.00 | ||||
合计 | 3,080.00 | 1,500.00 | 3,080.00 |
公司投资杰特油气、佳运前程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 | 序号 | 事项说明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 |
杰特油气 | 1 | 2018年12月,与杰特油气签订投资协议 | 19% | 不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相关规定,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成本 1,14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40.00万元 |
2 | 2019年12月17日,与付连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杰特油气6%股权 | 25% | 持股比例上升至25%,对杰特油气的经营决策等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500.00万元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成本 1,14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60.00万元 | |
3 | 持有期间,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 ①2020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5.68万元 贷:投资收益 35.68万元 ②2021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2.24万元 贷:投资收益 -22.24万元 | ||
4 | 2021年8月,与谭仙玉、四川兰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40.70万元 借:应收票据 859.3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0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50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3.44万元 贷:投资收益 1,486.56万元 | |
佳运前程 | 1 | 2019年10月,佳运油气、陈忠、李芬共同投资设立佳运前程 | 40%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万元 |
2 | 持有期间,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 40% | ①2020年度及2019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3.16万元 贷:投资收益 -13.16万元 ②2021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0.28万元 贷:投资收益 -0.28万元 | |
3 | 2021年7月,与陈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3.44万元 贷:投资收益 13.44万元 |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上述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二)股权转让保证金形成原因及相应股权转让事项具体进展的说明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股权转让保证金”发生额4,080万元,其中:收到交易对方一股权转让保证金3,080万元,收到交易对方二股权转让保证金1,000万元。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出于聚焦核心业务并优化组织架构的考虑,拟将旗下一家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方一,该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金为人民币3,080万元,该笔意向金的收取是为了确认意向购买方的资金实力以及购买意向,促进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意向协议签订后,交易对方一委派专业团队开展了尽职调查。在此期间,公司积极的与交易对方一进行了多轮全面的谈判和磋商,探讨可行的交易方案。2022年2月18日,由于双方就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于该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根据合同协议规定,该笔意向金已返还。2021年12月24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二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旗下一家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方二,该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该笔意向金的收取是为了确认意向购买方的资金实力以及购买意向,促进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意向协议签订后,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和磋商,探讨可行的交易方案。由于最终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未达成一致,双方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合同协议规定,该笔意向金已返还。
(三)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的规定,佳运公司转让四川佳运前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及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事项所涉及的金额未达到应当披露的条件,公司已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转让杰特油气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转让佳运前程人力股权的议案》。
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取的“股权保证金”事项仅为意向协议,并非确定性交易事项,不涉及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4.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2021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4,600万元、6,640.81万元、6,640.81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成立与经营情况、各参与主体名称、投资的底层资产、投资路径、投资时点等,底层资产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账面余额变动的依据、计算过程,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说明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成立与经营情况、各参与主体名称、投资的底层资产、投资路径、投资时点等,底层资产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账面余额变动的依据、计算过程,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对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雪康”)的股权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兴雪康的注册资本为7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兴雪康10.56%的股权,其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设立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2,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15年6月10日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423075395 |
经营范围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各参与主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1 | 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0.00 | 1.00 | 普通合伙 |
2 | 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 | 35,000.00 | 48.61 | 有限合伙 |
3 | 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 | 28,680.00 | 39.83 | 有限合伙 |
4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7,600.00 | 10.56 | 有限合伙 |
合计 | 72,000.00 | 100.00 |
3.投资情况
兴雪康主要投资国内外压缩机、制冷领域的相关业务,尤其是与热泵、制冷产业链相关的标的及产业发展项目。截止目前,兴雪康投资的子公司共有两家,一是持有河南兴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热能)95%的股权,二是持有瑞典Svenska Rotor Maskiner Group(以下简称SRM Group)100%的股权,并通过SRM Group间接持有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以下简称SRM)及Svenska Rotor Maskiner International AB(以下简称SRM International)100%的股权。
SRM主要从事螺杆压缩机、膨胀机的研发,该公司具有国际先进压缩机技术及资源,掌握螺杆压缩机研发技术,并拥有多项国际专利。SRM International主要从事螺杆压缩机、螺杆膨胀机的销售,以及地热利用、垃圾、生物质发电、海水淡化、油气开发等余热利用一揽子项目工程解决方案,该公司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致力于螺杆膨胀发电机在特殊领域的运用以及低品位废气余热利用的研究与开发。兴民热能主要业务为二氧化碳热泵及蒸发式冷凝器的生产制造。
4.投资路径
5.投资时点
2015年6月公司与各专业机构签署了《合伙协议》,对兴雪康认缴出资4,600万元;2020年5月与各专业机构签署了《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协议》,约定由公司对兴雪康进行增加认缴出资3,000万元。
6.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为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天创富的第二大股东,天创富为兴雪康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基于谨慎性、一致性以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天创富及其投资的企业列为公司关联方。
同时,公司与SRM、SRM Internationl、兴民热能之间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7.账面余额变动的依据、计算过程,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兴雪康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期末账面价值4,600万元,持有该公司10.70%股权。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合伙企业的投资,从投资方的角度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权益工具的定义,虽然公司管理层持有该投资的目的不是交易性的,也不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公司将该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该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无法通过公开市场取得,公司管理层结合兴雪康2019年经营情况判断2019年期末对兴雪康投资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期末账面价值4,600万元。
2020年度,公司先后对兴雪康实缴出资1,040.81万元、1,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兴雪康投资成本增加至6,640.81万元,持有其10.56%股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兴雪康2020年经营情况判断2020年期末对兴雪康投资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期末账面价值6,640.81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兴雪康的投资成本未发生变动,公司管理层结合兴雪康2021年经营情况判断2021年期末对兴雪康投资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期末账面价值6,640.81万元。
综上,公司上述投资相关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余额4.54亿元,其中非专利技术账面余额3.66亿元。报告期外部研发转入非专利技术3,330.78万元,2020年转入4,071.93万元。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14亿元,其中将委托外部开发支出2,520.95万元资本化,资本化率
22.09%。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研发模式、采取委托外部研发的原因、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的比例关系,外部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对公司独立经营的影响,委托外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依据及合理性,外部研发确认非专利技术的时点、条件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各类研发模式会计处理方法、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其他费用等归集到研发支出中的情形;
(3)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说明相关非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一)公司研发模式、采取委托外部研发的原因、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的比例关系,外部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对公司独立经营的影响,委托外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依据及合理性,外部研发确认非专利技术的时点、条件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公司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委托研发相结合的形式。
2.采取委托外部研发的原因
公司以制冰设备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起点。2015年开始向压缩机领域延伸,为快速进入压缩机市场并形成核心技术积累转换公司主营业务,公司通过委托外部研发相关领域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主开发。公司委外研发合作方主要有SRM、SRM International、Concepts NREC,LLC(以下简称CN公司)三家公司在各自领域深厚的积累与研发水平促使公司选择与其达成研发合作。
SRM是全球领先的螺杆压缩机研究机构,具有百年历史。通过与其成功合作开发新型高效节能螺杆压缩机,快速掌握工业级制冷压缩机技术。同时合作开发以氨、水、CO2等天然工质环保制冷剂的新型高效节能螺杆制冷压缩机技术,并依托螺杆压缩机技术合作开发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等氢燃料电池系统核心部件。
SRM International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致力于螺杆膨胀发电机在特殊领域的运用以及低品位废气余热利用的研究与开发,其拥有的“Opcon Powerbox”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通过与其合作掌握了世界先进的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开发不同系列型号螺杆膨胀发电机,快速进入螺杆膨胀发电机市场。
CN公司是世界领先的叶轮机械设计与开发公司。 CN公司的工程服务和软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叶轮机械厂家、研究所、用户、政企技术部门,在叶轮机械行业享有极高的声誉。全球绝大多数离心压缩机、透平膨胀机、工业轴流压缩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汽轮机、泵、风机等产品领域的知名制造商均是CN公司的合作伙伴。 公司与其合作开发磁悬浮离心压缩机技术,将压缩机产品线进一步延伸至离心机领域,进一步推动公司高端压缩机技术储备。
通过与上述公司合作,促使公司快速完成新型压缩机的核心技术积累,成为同时掌握螺杆、离心压缩机技术的企业,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压缩机(组)目前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3.公司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的比例关系
年度
年度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自主研发 | 委外研发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2021年 | 11,410.27 | 8,889.32 | 77.91% | 2,520.96 | 22.09% |
2020年 | 11,722.44 | 8,994.20 | 76.73% | 2,728.24 | 23.27% |
2019年 | 11,721.06 | 8,366.36 | 71.38% | 3,354.70 | 28.62% |
由上表可知,公司自主研发占研发总投入的比例在70%以上,自主研发构成公司研发的主要部分。
4.外部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对公司独立经营的影响
公司享有外部研发成果使用权以及部分研发成果的专利权。在委托外部研发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吸收、转换、提升形成自己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公司通过并购、委托外部研发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已成为全球少数同时拥有活塞压缩机、螺杆压缩机、离心压缩机领先技术的企业之一,拥有300多项专利及500多项关键工艺技术。外部机构开发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
5.委托外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依据及合理性,外部研发确认非专利技术的时点、条件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同行业公司研发资本化政策,我司资本化条件的判断过程及结论如下:
①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公司对于外部研发确认非专利技术,以研发技术部完成委外研发合同项目内容鉴定验收为确认时点;以合同项目鉴定验收合格,研发合同项目有关技术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相关产品市场条件未发生变化为确认条件;按研发合同约定支付的价款确认非专利技术金额。
(二)说明各类研发模式会计处理方法、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其他费用等归集到研发支出中的情形
1.自主研发
对于自主研发,公司以各研发项目作为研发费用归集对象,研发投入包括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等。
项目
项目 | 研发费用归集和会计处理 |
职工薪酬 | 职工薪酬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根据研发部的考勤与绩效考核情况计算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的工资表汇总核算应归集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工费用。研发部对按照每个研发人员所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人工薪酬并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会计处理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人工成本”。 |
材料费用 | 研发部按实际研发试制需求向生产中心下达试制协作函,生产中心在ERP系统中生成研发试制订单,按研发试制生产订单归集研发材料成本。会计处理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直接投入”。 |
折旧及摊销 | 对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折旧,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对同时用于生产与研发的设备折旧,通过研发试制生产订单耗用工时,分配生产与研发试制订单共用的折旧及摊销费用。会计处理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 |
其他 | 研发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研发部门发生的办公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其他相关费用”。 |
2.委托研发
对于委托研发,公司通过开发支出科目核算。在项目鉴定验收完毕已基本具备形成无形资产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对研发失败或其他不具备形成无形资产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各类研发模式会计处理方法、研发费用归集准确;不存在将生产成本、其他费用等归集到研发支出中的情形。
(三)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说明相关非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非专利技术相关主营产品的营收情况
公司非专利技术主要是与压缩机(组)产品相关。公司近五年压缩机(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年度
年度 | 收入金额(万元) | 同比增幅 |
2021年 | 81,800.70 | 63.92% |
2020年 | 49,904.11 | -10.11% |
2019年 | 55,514.00 | 20.13% |
2018年 | 46,211.71 | 81.32% |
2017年 | 25,486.55 | 47.53% |
由上表可知,公司压缩机(组)产品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并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相比2019年度略有下降。
2.公司非专利技术相关主营产品的市场效应
近几年,公司压缩机(组)产品在国内食品冷链、油气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市场快速拓展,公司产品与技术已经得到行业高标客户的认可。
公司制冷相关产品应用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雪游龙”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相关场馆赛道的项目建设。
公司向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氦气螺杆压缩机组成功应用于全超导托克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当中,整体设备实现了零下269℃超低温制冷,应用在超低温领域的该项氦气螺杆压缩机组已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公司与中科院理化所共同完成的“自动控制内容积比大型氦螺杆压缩机关键技术及制冷低温应用”项目顺利通过了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该项目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难度大,创新性强,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3.公司非专利技术相关主营产品未来发展前景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高效天然工质压缩机、膨胀螺杆发电机在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氢能源也已成为我国能源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十四五冷链物流规划重点发展“6+1”品类,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及疫苗等医药产品的冷链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了冷链物流服务市场领域,公司涉足上述行业领域的客户压缩机(组)采购需求有望大幅提升。公司压缩机(组)产品契合国家发展规划,有望持续高速增长。
公司与压缩机产品相关非专利技术对应的主营业务产品在过去持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未来预期将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公司与膨胀机相关的非专利技术目前已逐步实现商业化,预计未来将实现较快发展。
4.报告期内非专利技术减值测试与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结合各项非专利技术对应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毛利情况及技术应用背景的未来市场推广计划、预测,公司对各项非专利技术开展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目前一项与压缩机产品相关的非专利技术因市场应用局限性大,公司无意愿进一步市场开发并已计提减值准备
134.00万元左右。除此之外,其他非专利技术不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6.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24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公司未来的业务预测情况,说明你公司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公司未来的业务预测情况,说明你公司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1/12/3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56,680,937.41 | 36,110,757.8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75,553.13 | -248,916.98 |
可抵扣亏损 | 332,818,361.73 | 58,382,137.43 |
预计负债 | 1,200,000.00 | 300,000.00 |
政府补助 | 38,767,091.43 | 5,815,063.71 |
公允价值变动 | 4,995,000.00 | 749,250.00 |
预提费用 | 10,886,418.05 | 2,708,847.77 |
合计 | 643,672,255.49 | 103,817,139.73 |
由上表可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及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中可抵扣亏损主要系压缩机(组)、制冰成套系统及氢能业务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基于公司持续投入新产品研发及市场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压缩机(组)和制冰成套系统业务及氢能源业务未来五年利润逐年呈上升趋势。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涉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及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主要研发任务,未来预计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相关规定及政策文件,高新技术企业可弥补亏损年限为10年,因此公司预计未来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弥补可抵扣亏损。
1.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1)制冷板块发展趋势预测
①行业发展趋势
单位:亿元
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 | 2016年 | 2017年 | 同比 | 2018年 | 同比 | 2019年 | 同比 | 2020年 | 同比 |
同行业可比公司1 | 12.46 | 16.04 | 28.7% | 17.32 | 8.0% | 18.07 | 4.3% | 22.72 | 25.7% |
同行业可比公司2 | 17.28 | 22.21 | 28.5% | 26.12 | 17.6% | 26.33 | 0.8% | 30.22 | 14.8% |
同行业可比公司3 | 5.66 | 11.15 | 97.0% | 15.05 | 35.0% | 15.6 | 3.7% | 19.71 | 26.3% |
同行业可比公司4 | 30.7 | 34.52 | 12.4% | 36.06 | 4.5% | 38.21 | 6.0% | 40.44 | 5.8% |
合计 | 66.10 | 83.92 | 27.0% | 94.55 | 12.7% | 98.21 | 3.9% | 113.09 | 15.2% |
从上表格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各年收入总体是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幅度达14.3%,随着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落地,我国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推进,制冷板块下游客户的需求将不断提升,加上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整个制冷行业正在不断成长壮大。公司通过多年的产业积累,拥有国际知名压缩机品牌RefComp和SRM,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预计未来几年的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②制冷设备、压缩机(组)效益预测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
制冰设备 | 3.59 | 23.20% | 3.63 | 1.14% | 3.34 | -8.06% | 4.32 | 29.40% |
压缩机(组) | 4.62 | 81.32% | 5.55 | 20.13% | 4.99 | -10.11% | 8.18 | 63.92% |
总计 | 8.21 | 50.32% | 9.18 | 11.83% | 8.33 | -9.29% | 12.50 | 50.09% |
2018年至2021年公司在制冰设备和压缩机(组)方面,收入增长明显,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收入增长有所减缓外,其他年度收入增幅较高,2018年至2021年收入平均增幅达15%。
从行业发展及公司历史收入增长情况,预计未来几年的收入将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2)氢能产业发展趋势预测
①行业情况
根据2020年10月由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至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运行量将达到10万辆,至2030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运行量将达到100万辆,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新能源物流车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未来燃料电池汽车在冷链物流车、中重卡等高耗电领域将具备更好的应用场景。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在我国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氢燃料电池及氢能行业未来前景广阔,公司在技术储备、研发人员、生产线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氢能源产业的发展对公司未来收入贡献巨大。
②氢能业务效益预测
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7亿,用于投资氢能产业项目,建设130kW 和200kW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线及氢能研发中心。募集投资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24年将建成投产,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预计2025年开始量产投放市场。并为公司带来可观效益。
2.降本增效措施
(1)降低材料成本,提升产品毛利率
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最高,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最大。当前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已经处于高位,随着疫情的缓解,供应链稳定后,原材料的产能得到全面恢复,市场供应量充足,大宗商品的价格将会下降。原材料的价格下降将会促使公司产品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采取的相应应对措施有:一是公司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针对部分供应商产能较为饱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没有下降空间。二是公司积极寻找替代供应商,以便于降低采购价格。同时,公司正持续提高产品标准化率和零部件通用性,
引导客户使用标准产品,从而能够通过提升单个零部件采购量来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公司将持续加大先进生产设备投入,扩大产能,优化生产工艺,利用先进生产设备替代部分低技术含量的人工操作环节,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四是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大力推进产品在商用、冷链、化工领域应用,稳步提升销售额,进一步提高产量和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成本分摊、提高销售毛利率。五是开展价值链分析,优化生产加工环节,对于部分低附加值生产环节采取委外加工方式,从而降低零部件生产成本,并与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优势互补的局面。
(2)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效益
①加大营销投入,加强品牌和营销渠道建设,建设营销团队,拓展市场和新客户。目前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已逐步形成,营销渠道初具规模,形成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为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做大做强主业奠定坚实基础。
②加强管理力量,应对业务快速增长。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组织架构稳定,管理效能逐步发挥。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管理人员增长,加强管理费用管控,降低不必要的支出,提高公司效益。
③为应对市场竞争,促进企业长期发展,公司持续加大新型压缩机、氢能源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提升公司创新能力,确保在行业内取得技术领先优势,强化核心竞争能力。
综上,公司业务经营持续向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加大燃料电池及相关设备投产,随着新产品不断投放市场,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销售业务规模的逐年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7.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8.49亿元、长期借款余额0.60亿元、长期应付款中非金融机构借款余额0.52亿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87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收支安排、债务到期情况,说明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拟采取解决措施(如适用);
(2)说明报告期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交易对手方以及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公司长短期借款、利率等情况,向其借款原因及必要性,借款利率是否公允;
(3)说明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答复:
(1)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收支安排、债务到期情况,说明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拟采取解决措施(如适用)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取得各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授信敞口总额 | 已用敞口总额 | 未用敞口余额 |
金融机构1 | 27,000 | 18,520 | 8,480 |
金融机构2 | 20,000 | 11,000 | 9,000 |
金融机构3 | 26,500 | 16,299 | 10,201 |
金融机构4 | 10,000 | 7,491 | 2,509 |
金融机构5 | 5,000 | - | 5,000 |
金融机构6 | 30,000 | 15,550 | 14,450 |
金融机构7 | 5,000 | 1,400 | 3,600 |
金融机构8 | 10,000 | 4,000 | 6,000 |
金融机构9 | 10,000 | 7,500 | 2,500 |
金融机构10 | 4,950 | 4,950 | - |
金融机构11 | 1,250 | 1,250 | - |
金融机构12 | 2,000 | 1,800 | 200 |
金融机构13 | 3,000 | 1,843 | 1,157 |
金融机构14 | 3,300 | 2,114 | 1,186 |
金融机构15 | 1,000 | 1,000 | - |
金融机构16 | 950 | 950 | - |
金融机构17 | 1,000 | 500 | 500 |
金融机构18 | 250 | 234 | 16 |
金融机构19 | 230 | 230 | - |
金融机构20 | 300 | 300 | |
金融机构21 | 2,000 | 1,000 | 1,000 |
金融机构22 | 5,230 | 5,230 | - |
合计 | 168,960 | 102,861 | 66,099 |
2022年1-4月份年短期借款还款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月 份
月 份 | 借款金额 | 到期金额 | 还款金额 | 短期借款余额 |
1月 | 500.00 | 3,427.00 | 7,827.00 | 72,733.22 |
2月 | 25,550.00 | 9,346.00 | 20,103.65 | 78,179.57 |
3月 | 13,533.85 | 6,750.00 | 6,768.40 | 84,945.02 |
4月 | 5,050.00 | 4,100.00 | 10,600.00 | 79,395.02 |
如上表所示,截至回复日,公司各短期借款到期归还,不存在逾期情况。至2021年末,公司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共人民币16.90亿元,已用敞口10.29亿元,未用敞口6.61亿元,未用授信敞口充足,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到期均能得到及时的续作。公司近3年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如下: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经营现金流入(万元) | 221,751.14 | 178,636.15 | 169,749.13 |
经营现金流出(万元) | 231,618.75 | 165,566.44 | 153,561.64 |
经营现金净流量(万元) | -9,867.61 | 13,069.71 | 16,187.49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127.20 | 161.79 | 147.27 |
流动比率 | 146.84% | 114.31% | 125.91% |
速动比率 | 105.5% | 73.73% | 83.49% |
公司2019、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均为正,2021年度为负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供应链,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为了保证可持续经营,加大了原材料的储备。公司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27天,较 2020年下降34天,三年来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提升明显。2021年流动比率146.84%、速动比率105.5%,两个指标比前两年均有好转,且处于良好水平,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按照聚焦主业的战略思路,做大区域,做深领域,盘活资产,减轻偿债压力。公司重视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加大股权类融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资金需求。2021 年 9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募集资金6.7亿元,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银行借款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债务性融资能力,保证公司财务的稳健。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财务指标都保持在正常水平,
公司处在快速成长期,通过融资渠道获得合理的授信资金,支撑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关系良好,授信额度充足,未发生借款及担保违约的事项,资信良好。金融机构信任公司履约能力,认可公司偿还借款及承担风险的能力,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强,不存在偿债风险。
(2)说明报告期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交易对手方以及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公司长短期借款、利率等情况,向其借款原因及必要性,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公司2021年末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余额0.52亿元,主要是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借款余额0.52亿元,远东租赁由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控股,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中化资本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央企,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租赁成本5,480万元,合同签订日2021年11月3日,租期2年,保证金480万元,手续费37万元,每月支付租金2,430,251.27元。融资租赁的成本是根据市场化来定的,定价公允的。使用融资租赁的借款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时为了调整负债期限结构,公司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些中长期融资,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3)说明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项借款审议及披露信息如下所示:
1.短期借款
授信主体
授信主体 | 贷款方 | 借款余额(万元)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 | 4,8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2 | 1,0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3 | 2,3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4 | 3,5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5 | 12,7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6 | 5,88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7 | 2,0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8 | 13,0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9 | 4,500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0 | 15,450 |
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1 | 3,000 |
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2 | 3,500 |
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3 | 1,000 |
授信主体
授信主体 | 贷款方 | 借款余额(万元) |
四川佳运油气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4 | 3,000 |
四川佳运油气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5 | 1,546 |
四川佳运油气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16 | 1,800 |
四川佳运油气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未到期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 789.43 |
杭州龙华 | 金融机构17 | 230 |
杭州龙华 | 金融机构18 | 950 |
杭州龙华 | 金融机构19 | 1,450 |
杭州龙华 | 金融机构20 | 800 |
杭州龙华 | 金融机构21 | 1,477 |
雪人意大利 | 金融机构22 | 93.49 |
- | 应付利息 | 110.39 |
合计 | 84,876.31 |
由上表可知,公司短期借款均为因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而与商业银行发生的借贷业务,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长期借款
授信主体 | 贷款方 | 借款余额(万元) |
雪人科技 | 金融机构1 | 4,837 |
雪人意大利 | 金融机构2 | 1,691.44 |
雪人意大利 | 金融机构3 | 259.91 |
- | 应付利息 | 7.55 |
合计 | 6,795.90 |
由上表可知,公司长期借款均为因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而与商业银行发生的借贷业务,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3.长期应付款
承租人 | 出租人 | 期末余额(万元) | 审议程序 | 信息披露情况 |
雪人股份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230.4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76) |
综上,公司已履行各项借款的审批程序,并按要求予以公告。
8.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80亿元,同比增长14.66%,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36亿元,计提比例15.43%。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3.11亿元,占比35.38%;账龄在3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26亿元,占比14.36%。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27亿元,减值准备725.81万元,计提比例5.74%。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与主要客户是否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向其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2)说明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3年以上账龄欠款方的构成、是否存在关联方,前五名欠款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具体账龄、长期未回收的原因和你公司的催缴情况,并结合3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等,在此基础上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说明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对应客户、金额等情况,合同资产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过程,在此基础上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说明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与主要客户是否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向其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7,976.70万元,其中报告期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5,418.89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8.8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1 | 应收账款客户1 | 10,267.15 | 11.67% |
2 | 应收账款客户2 | 7,252.55 | 8.24% |
3 | 应收账款客户3 | 2,955.94 | 3.36% |
4 | 应收账款客户4 | 2,941.05 | 3.34% |
5 | 应收账款客户5 | 2,002.21 | 2.28% |
合计 | 25,418.89 | 28.89%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销售客户1 | 20,843.45 | 10.38% |
2 | 销售客户2 | 14,349.52 | 7.14% |
3 | 销售客户3 | 5,122.84 | 2.55% |
4 | 销售客户4 | 4,484.11 | 2.23% |
5 | 销售客户5 | 4,265.94 | 2.12% |
合计 | 49,065.86 | 24.43% |
①应收账款客户1
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其销售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余额为10,267.15万元,2021年销售额为14,349.52万元;
②应收账款客户2
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其销售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余额为7,252.55万元,2021年销售额为20,843.45万元。
③应收账款客户3
报告期末,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955.94万元,销售收入为2,050.44万元。总体上应收账款金额与其销售规模相匹配,该客户部分应收账款为以前年度形成的。
④应收账款客户4
报告期末,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941.05万元,销售收入为769.11万元。该客户应收账款的构成主要是于2017年底投产的项目,因双方对工程量有较大争议,经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对工程量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正履行相关签字盖章手续,签字盖章完之后,再进行最终的结算审计。
⑤应收账款客户5
报告期末,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2.21万元。该客户应收账款主要由以前年度发生的销售业务而形成的。2019年以前,此客户为我司在中东地区的代理商,2019年底,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在中东地区成立子公司开展销售工作,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模式改为自营模式,该公司已不再代理公司产品销售,因此在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入公司主要销售大客户。2021年已催收回款近2,0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较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新增客户320家,选取其中重要的新增客户前10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 |
1 | 客户1 | 1,195.00 | 1,630.44 |
2 | 客户2 | 1,057.96 | 2,034.23 |
3 | 客户3 | 789.60 | 998.23 |
4 | 客户4 | 778.80 | 1,148.67 |
5 | 客户5 | 620.91 | 761.86 |
6 | 客户6 | 615.40 | 631.42 |
7 | 客户7 | 571.64 | 518.89 |
8 | 客户8 | 440.00 | 619.47 |
9 | 客户9 | 398.00 | 1,761.06 |
10 | 客户10 | 388.00 | 877.98 |
合计 | 6,855.31 | 10,982.25 |
由上表可知,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均为2021年新签订单实现收入所致,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向其销售而确认的收入是相匹配的。
(二)说明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收账款比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6,854.28 | 64.62% |
一年以上 | 31,122.41 | 35.38% |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明细: | ||
1至2年 | 10,399.63 | 11.82% |
2至3年 | 8,091.16 | 9.20% |
3至4年 | 8,090.36 | 9.20% |
4至5年 | 1,638.12 | 1.86% |
5年以上 | 2,903.14 | 3.30% |
合计 | 87,976.70 | 100% |
从上表可以看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7,976.70万元,其中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为31,122.41万元,总体占比35.37%。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如下:
①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国际经济环境、市场经营环境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客户供应链受到严重影响,客户资金紧张,给予客户回款宽限了一定期限并积极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②公司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对于大型企业客户由于信用良好,通常采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甚至在招投标时已明确无预付款、每个阶段的回款账期为3个月的条件。
③工程项目和成套设备销售采用分阶段收款方式,即按“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保修款”模式收款。工程项目和成套设备销售的应收账款主要为验收款和保修款,其中保修款占合同金额的10%,保修期1-3年,回收期长。
④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订单为国企央企,这类企业的订单信用较好,但收款条件相对苛刻,如某一客户的收款约定验收合格后6个月回款账期,保修款占合同金额的5%,保修期1年。公司按项目进度确认收入,但收款需待验收合格后6个月才能回款。
⑥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一年以上 | 占应收账款比率 |
同行可比公司1 | 57,670.20 | 18,948.27 | 32.86% |
同行可比公司2 | 119,331.25 | 67,024.85 | 56.17% |
同行可比公司3 | 166,059.75 | 61,555.95 | 37.07% |
雪人股份 | 87,976.70 | 31,122.41 | 35.38% |
由表所示,制冷行业可比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总体应收账款基本在32%以上。同行
可比公司2高达56.17%,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31,122.41万元,总体占比35.37%,处于行业平均水平。综上所述,近几年公司积极开拓设备销售市场,订单明显增长,信用政策的变动,以及与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加上疫情影响造成外部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因素,使得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比重处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欠力度,控制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规模,降低经营风险。
(三)说明3年以上账龄欠款方的构成、是否存在关联方,前五名欠款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具体账龄、长期未回收的原因和你公司的催缴情况,并结合3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等,在此基础上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应收账款3年以上账龄欠款方构成、是否存在关联方、资信情况、偿债能力
公司应收账款3年以上账龄欠款方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金额大于100万元小计 | 10,085.01 | 79.84% | |
客户1 | 2,113.57 | 16.73% | 否 |
客户2 | 946.05 | 7.49% | 否 |
客户3 | 634.84 | 5.03% | 是 |
客户4 | 627.37 | 4.97% | 否 |
客户5 | 623.11 | 4.93% | 否 |
客户6 | 545.72 | 4.32% | 否 |
客户7 | 498.33 | 3.95% | 否 |
客户8 | 390.26 | 3.09% | 否 |
客户9 | 340.00 | 2.69% | 否 |
客户10 | 299.53 | 2.37% | 否 |
客户11 | 277.46 | 2.20% | 否 |
客户12 | 264.18 | 2.09% | 否 |
客户13 | 262.36 | 2.08% | 否 |
客户14 | 257.00 | 2.03% | 否 |
客户15 | 202.92 | 1.61% | 否 |
客户16 | 187.67 | 1.49% | 否 |
客户17 | 186.60 | 1.48% | 否 |
客户18 | 183.75 | 1.45% | 否 |
客户19 | 178.16 | 1.41% | 否 |
客户20 | 173.03 | 1.37% | 否 |
客户21 | 155.00 | 1.23% | 否 |
客户22 | 145.01 | 1.15% | 否 |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客户23 | 139.33 | 1.10% | 否 |
客户24 | 131.20 | 1.04% | 否 |
客户25 | 109.00 | 0.86% | 否 |
客户26 | 108.32 | 0.86% | 否 |
客户27 | 105.23 | 0.83% | 否 |
2.金额低于100万元小计 | 2,546.61 | 20.16% | |
其他客户合计 | 2,546.61 | 20.16% | 否 |
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合计 | 12,631.62 | 100.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欠款方主要由非关联方构成。
2.前五名欠款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具体账龄、长期未回收的原因及催缴情况公司应收账款3年以上前五名欠款单位的期末余额及具体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金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其中3年以上合计 |
1 | 客户1 | 2,941.05 | 448.12 | 379.36 | - | 2,113.57 | - | 2,113.57 |
2 | 客户2 | 2,002.21 | 190.20 | 77.27 | 767.77 | 966.97 | - | 966.97 |
3 | 客户3 | 1,087.79 | 417.85 | 24.40 | 10.70 | 521.09 | 113.75 | 634.84 |
4 | 客户4 | 897.41 | 14.13 | 19.28 | 236.63 | 627.37 | - | 627.37 |
5 | 客户5 | 626.25 | 3.14 | - | - | 623.11 | - | 623.11 |
合计 | 7,554.71 | 1,073.44 | 500.31 | 1,015.10 | 4,852.11 | 113.75 | 4,965.86 |
上述客户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其催缴情况如下:
(1)客户1
此项目于2017年底投产,在进行工作量确认的过程中,因双方对工程量有较大争议,经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对工程量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正履行相关签字盖章手续,签字盖章完之后,再进行最终的结算审计。项目合同金额暂定价3,131.00万,已收款1,651.20万,款项回收正常。该客户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客户资信良好,偿债能力有保障。
(2)客户2
此客户为我公司中东地区首批客户,公司前期为开拓中东市场,该客户作为公司在中东地区的代理商,对其的付款政策较为宽松,故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中东派驻人员日常紧密跟进催收,2021年已催收回款2,000.00万元。此客户与公司合作多年,信誉良好。
(3)客户3
此客户为公司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与公司有多年的商业往来,付款方式一般为安装调
试后支付货款。受疫情影响,大多数项目施工进度延迟或停滞,尚未达到验收条件。同时,公司与该客户一直进行新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紧密合作,客户资信良好。
(4) 客户4
此客户为公司进军欧洲市场的首批客户,是长期合作伙伴,积极推进公司产品在欧洲地区的知名度,并建立使用案例,付款方式一般为安装调试后支付货款。受疫情影响,大多数项目施工进度延迟或停滞,尚未达到验收条件。公司派驻欧洲人员积极跟进客户端款项,对影响回款的一些项目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响应及时,磋商回款计划并促成回款条件。
(5)客户5
公司与施工方、设计方三方联合体中标该客户的项目,其中公司负责制冷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公司依据项目进度正常跟进款项回收,客户方履约资信良好,未出现请款困难或者故意拖欠等情况,项目收款已经达到75%,剩余款项需等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支付至核定结算金额的95%,剩余质保金待到期后支付。该客户无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3.结合3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历来重视超账期的应收账款管理,密切跟踪调查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通过法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收款机构,对相关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客户历史交易和回款记录,重新评估了客户未来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采取法律诉讼程序,追讨欠款。
报告期内,公司如下客户涉及法律诉讼程序或者破产清算,存在较大风险。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收回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依据 |
客户1 | 748.54 | 748.54 | 100.00% | 2021年11月9日起诉,其投资人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2 | 500.43 | 500.43 | 100.00% | 2022年1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客户2破产重整。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 |
客户3 | 390.26 | 390.26 | 100.00% | 2020年8月起诉,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案件审理中,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4 | 340.00 | 340.00 | 100.00% | 2019年对方进入破产重组,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客户5 | 323.75 | 323.75 | 100.00% | 2021年11月29日起诉,目前案件审理中。该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公司判断计收回可能性小。 |
客户6 | 299.53 | 299.53 | 100.00% | 2018年提交诉讼,已开庭并调解,对方未偿还,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7 | 145.01 | 145.01 | 100.00% | 2018年长乐法院判决胜诉,对方未偿还,目前在破产申请中, |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依据 |
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
客户8 | 124.90 | 124.90 | 100.00% | 货款长期未回款,客户对该笔款争议较大,公司以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经过确认已进入资产重组阶段,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9 | 113.50 | 113.50 | 100.00% | 无法联系上对方,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10 | 65.00 | 65.00 | 100.00% | 应收票据拒绝承兑,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且其大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11 | 22.70 | 22.70 | 100.00% | 2022年1月28日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12 | 15.29 | 15.29 | 100.00% | 2018年2月起诉,8月判决胜诉,对方未偿还,2019年4月对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13 | 14.23 | 14.23 | 100.00% | 2019年12月破产,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客户14 | 11.25 | 11.25 | 100.00% | 2019年初破产,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合计 | 3,114.39 | 3,114.39 | 100.00% | - |
除上述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729.38 | 2,836.47 | 5.00% |
1-2年 | 9,651.09 | 965.11 | 10.00% |
2-3年 | 7,672.43 | 1,534.49 | 20.00% |
3-4年 | 7,449.43 | 2,234.83 | 30.00% |
4-5年 | 932.50 | 466.25 | 50.00% |
5年以上 | 2,427.47 | 2,427.47 | 100.00% |
合计 | 84,862.30 | 10,464.61 | -- |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10,464.61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说明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对应客户、金额等情况,合同资产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过程,在此基础上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对应客户、金额等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余额12,650.59万元,主要合同资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客户 | 合同总金额 | 余额 | 占总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 |
客户1 | 3,418.09 | 1,906.62 | 15.07% |
客户2
客户2 | 2,100.00 | 1,363.20 | 10.78% |
客户3 | 2,500.00 | 1,320.00 | 10.43% |
客户4 | 2,290.00 | 1,094.85 | 8.65% |
客户5 | 2,402.00 | 943.87 | 7.46% |
客户6 | 3,536.00 | 783.39 | 6.19% |
客户7 | 1,691.92 | 568.56 | 4.49% |
合计 | 17,938.01 | 7,980.49 | 63.07% |
2.合同资产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确认是否是含有多个单项履约义务合同,多个单项履约义务的合同,公司在设备完成交付后,设备控制权转移,根据合同约定的设备金额,确认收入与合同资产;在报表日,公司根据合同履约进度和客户确认项目履约情况,获取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单,根据工程进度单完工进度确认工程安装收入,确认已提供服务部分的合同资产。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相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784.88 | 539.24 | 5.00% |
1-2年 | 1,865.70 | 186.57 | 10.00% |
合计 | 12,650.59 | 725.81 | -- |
由上表可知,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且各项目目前进展尚未出现重大异常。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9.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末存货账面余额7.58亿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78.23万元,计提比例为2.35%。期末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1.21亿元,同比增长105.62%,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余额498.76万元、同比下降6.19%。你公司2021年未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结合存货的类型、用途、库龄,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期后发货情况,以及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发生的成本费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尤其是在产品及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1.存货类型、用途情况
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合同履约成本。
原材料是外购已入库材料及零部件,主要用于产品的继续生产。在产品主要是产线已领用的材料,用于产品的继续生产加工。库存商品由标准产品备货及未发非标订单产品构成,标准产品备货用于后续订单销售,未发非标订单待客户通知发货;发出商品是已发出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委托加工物资是发往委托加工商的材料,用于加工公司生产产品所需零部件。周转材料是公司外购包装物,用于公司产品包装。自制半成品是公司自行生产制造的产品零部件,用于后续产品生产装配。合同履约成本是公司报告期末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未完工无法确认收入,工程材料费及人工费等。
综上,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是进一步生产加工或者销售。
2.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存货库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
原材料 | 31,022.48 | 19,351.46 | 5,145.33 | 1,804.68 | 1,541.26 | 3,179.75 |
在产品 | 7,988.00 | 7,988.00 | - | - | - | - |
库存商品 | 9,036.39 | 6,784.71 | 684.90 | 359.51 | 465.53 | 741.75 |
发出商品 | 2,205.09 | 1,438.61 | 527.48 | - | - | 239.00 |
委托加工物资 | 303.48 | 303.48 | - | - | - | - |
周转材料 | 73.55 | 67.00 | 1.02 | 0.36 | 4.56 | 0.60 |
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 | 13,012.76 | 8,496.20 | 2,472.10 | 695.97 | 560.03 | 788.47 |
合同履约成本 | 12,148.56 | 12,148.56 | - | - | - | - |
小计 | 75,790.32 | 56,578.02 | 8,830.82 | 2,860.52 | 2,571.39 | 4,949.57 |
占比 | 100% | 74.65% | 11.65% | 3.77% | 3.39% | 6.53% |
3.存货减值情况
在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结合存货库龄情况,由质检部通过检查存货外观、技术测试是否正常使用等方法判定存货的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残次、毁损等情形;技术部从产品技术层面判断存货是否存在技术过时、淘汰、滞销积压等情形;售后部在此基础上判定存货是否可用于售后维保销售。经上述判定后对存货分为两大类:一是无使用价值存货,包括残次、毁损以及经技术部、售后部双重判断定无法用于继续生产、销售的存货;二是能够用于继续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1)无使用价值存货的减值测试
对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公司查明原因后进行报废处理,并做相应账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报废处理的存货,公司按照预计处置价款及相关税费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若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则计提跌价准备。
(2)能够用于继续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存货的减值测试
①将直接对外销售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
对于有销售订单对应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及自制半成品,公司以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无销售订单对应的部分,公司以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产成品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产成品不计提跌价准备;当产成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产成品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合同履约成本
对于继续加工成产品的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及自制半成品、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以产成品的合同售价或预计售价减去其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产成品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产成品不计提跌价准备;当产成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产成品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减值测试,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751,056.63 | 893,114.16 | - | - | - | - | 6,644,170.79 |
在产品 | 995,746.84 | -995,746.84 | - | - | - | - | - |
自制半成品 | 1,374,195.01 | 423,831.67 | - | - | 351,984.95 | - | 1,446,041.73 |
库存商品 | 1,155,361.63 | 2,824,920.28 | - | - | 316,849.14 | - | 3,663,432.77 |
发出商品 | - | 1,041,025.64 | - | - | - | - | 1,041,025.64 |
合同履约成本 | 5,316,554.78 | 1,103,756.99 | - | - | 1,432,707.17 | - | 4,987,604.60 |
合计 | 14,592,914.89 | 5,290,901.90 | - | - | 2,101,541.26 | - | 17,782,275.53 |
4.存货期后发货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存货期后销售发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账面余额 | 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发货 |
库存商品 | 9,036.39 | 3,021.34 |
发出商品 | 2,205.09 | 1,231.81 |
合同履约成本 | 12,148.56 | 4,595.84 |
合计 | 23,390.04 | 8,849.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三个月销售发货占比37.83%。
5.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同行可比公司1 | 1.65% | 2.20% |
同行可比公司2 | 4.70% | 3.21% |
同行可比公司3 | 5.76% | 7.18% |
同行可比公司4 | 2.48% | 3.67% |
同行可比公司5 | 4.91% | 1.44% |
同行业平均值 | 3.90% | 3.54% |
本公司 | 2.35% | 2.11%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2.35%,高于同行可比公司1的,与同行可比公司4相近,低于同行可比公司2 、同行可比公司3 、同行可比公司5 ,处于行业中游水平,略低于行业平均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趋势一致。
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10.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 “往来款”余额2,140.05万元,其中对单位一、单位二分别应收1016.97万元、647.46万元,账龄均在3年以上;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部分显示,你公司收到和支付的“往来款及保证金”分别为7,654.51万元、4,611.9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的“往来款”,收到和支付的“往来款”的性质、具体内容,交易对方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你公司的资金占用,对单位一、单位二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及后续处理计划。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1、其他应收款的 “往来款”相关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余额2,140.06万元,主要系预付的采购款后期因合同取消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客户/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 | 说明 |
1 | 其他应收款客户1 | 1,016.97 | 预付采购款,后因合同取消转入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该公司分期还款,但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归还款项,2019年收回472.9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3月已收回1,000.00万元,余款收回跟催中。 |
2 | 其他应收款客户2 | 647.47 | 预付采购款,后因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尚未收到货物转入其他应收款,预计基本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3 | 其他应收款客户3 | 276.89 | 预付设备采购款,后因合同取消转入其他应收款,2018年已收回部分款项,余款收回跟催中。 |
4 | 其他零星客户或供应商合计 | 198.74 | 待收取的往来款项。 |
合计 | 2,140.06 |
注:尾差0.01万元属于折算后四舍五入的差异。
以上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均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其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款项不构成对我公司的资金占用。
2、收到和支付的“往来款”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保证金”为504.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客户/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说明 |
1 | 银行冻结款 | 400.00 | 江西万村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申请对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冻结,银行冻结款于2021年度解冻。 |
2 | 雪氢产业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 100.00 | 收参股公司雪氢产业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预分红款。 |
3 |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 4.90 | 子公司广东萨诺帝万宝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收到其股东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 |
合计 | 504.90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保证金”均为保证金,不涉及往来款。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款项不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11.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资产——持有的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账面余额2,307.06万元,减值准备余额1,684.59万元,2020年报披露预计2021年9月30日处置该资产,2019年报披露预计2020年6月30日处置该资产。该股权2021年账面余额与2019和2020年报披露的账面余额1,260.79万元存在差异。同时,与年报披露的《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61,628,169.37元,其中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6,383,376.03元,但年报中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61,742,991.35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账面余额与2019年和2020年年报披露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在2019年和2020年未计提减值的情况下,减值准备余额与报告期计提减值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2)说明年报披露的计提减值准备与《公告》披露的计提减值准备存在差异的原因,若有误,请更正;
(3)结合股权处置事项的协议签署时间、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点、交割安排等情况,说明上述股权长期作为持有待售资产但未能按期处置的原因;
(4)说明报告期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值计提的依据及计量过程。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在2019年、2020年账面余额与报告期披露不一致及减值准备与报告期计提减值数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公司持有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截止
日
截止日 | 事项说明 | 会计科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投资成本 | 损益调整 | 小计 | |||||
2017/12/31 | 确认投资损益并计提减值准备 | 长期股权投资 | 27,520,000.00 | -2,959,817.05 | 24,560,182.95 | 7,463,350.04 | 17,096,832.91 |
2018/12/31 | 确认投资损益并计提减值准备 | 长期股权投资 | 27,520,000.00 | -4,449,389.15 | 23,070,610.85 | 10,462,615.10 | 12,607,995.75 |
2019/12/31 | 预计2020年处置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12,607,995.75 | - | 12,607,995.75 |
2020/12/31 | 预计2021年9月处置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12,607,995.75 | - | 12,607,995.75 |
2021/12/31 | 处置时间预计不确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 持有待售资产 | 27,520,000.00 | -4,449,389.15 | 23,070,610.85 | 16,845,991.13 | 6,224,619.72 |
2019年度,公司将持有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核算,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作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入账价值。2021年度,公司预计处置完毕该股权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了更准确反映持有待售资产变动情况,2021年年度报告中按照其原有的账面余额和减值准备列报。
(二)年报披露的计提减值准备与《公告》披露的计提减值准备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减值损失金额差异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 减值损失金额 | 差异 |
一、信用减值准备 | 3,062.43 | 3,073.91 | -11.48 |
1、坏账准备 | 3,062.43 | 3,073.91 | -11.48 |
二、资产减值 | 3,100.39 | 3,100.39 | - |
1、存货跌价准备 | 529.09 | 529.09 | -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567.00 | 567.00 | - |
3、商誉减值准备 | 1,231.88 | 1,231.88 | - |
4、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 638.34 | 638.34 | - |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34.08 | 134.08 | - |
合计 | 6,162.82 | 6,174.30 | -11.48 |
公司报告期内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金额3,062.43万元,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073.91万元,差异-11.48万元,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存在差异所致。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方式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由于信用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信
用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采用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故报告期内外币信用减值准备与信用减值损失存在差异,该差异不属于差错情况。
(三)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作为持有待售资产但未能按期处置的原因说明2018年2月28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粤12强清1号《裁定书》受理雪人股份要求对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18年9月10日指定广东曜政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2019年7月1日,肇庆市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开展清算审计,并出具“肇正德专字[2019]054号”的清算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将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重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2019年9月25日肇庆格林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起诉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主张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对肇庆格林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不享有人民币1,055.96万元的债权,由于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IWAN CHANDAR系印尼籍人士,身处印尼,因疫情原因无法来中国出庭,案件审理一拖再拖,未能如期作出判决,清算财产处置结果无法确定,故公司在2019年将上述股权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后未能按期处置。
(四)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值计提的依据及计量过程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准备6,162.82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持有待售资产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应收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单项减值准备明细及依据详见“问题8-1(三)/3结合3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之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根据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如下:
名称
名称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变动比例 | |
1年以内 | 56,729.38 | 2,836.47 | 42,631.48 | 2,131.57 | 14,097.90 | 704.90 | 33.07% |
1-2年 | 9,651.09 | 965.11 | 14,968.43 | 1,496.84 | -5,317.34 | -531.73 | -35.52% |
2-3年 | 7,672.43 | 1,534.49 | 10,432.71 | 2,086.54 | -2,760.28 | -552.05 | -26.46% |
3-4年 | 7,449.43 | 2,234.82 | 2,652.71 | 795.81 | 4,796.72 | 1,439.01 | 180.82% |
4-5年 | 932.50 | 466.25 | 1,545.61 | 772.81 | -613.11 | -306.56 | -39.67% |
5年以上 | 2,427.47 | 2,427.47 | 1,463.27 | 1,463.27 | 964.20 | 964.20 | 65.89% |
合计 | 84,862.30 | 10,464.61 | 73,694.21 | 8,746.84 | 11,168.09 | 1,717.77 | 19.64% |
由上表可知,按账龄组合划分的应收账款金额84,862.30万元,较上年增加11,168.09万元,坏账准备金额10,454.61万元,较上年增加1,717.77万元。
报告期内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增加704.90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73%,应收账款有所增加;报告期内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1,012.87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存在工程安装项目,工程安装项目根据工程进度付款一般账期较长,故坏账准备金额根据账龄逐年增加。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对客户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计提单项减值准备647.47万元,由于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流程,无力偿还该款项,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100%减值准备。
2.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231.88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说明如下:
(1)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管理层聘请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
佳运油气未来年度的自由现金流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57,206.02 | 61,638.45 | 65,571.40 | 68,830.36 | 71,424.71 | 71,424.71 |
减:营业成本 | 45,820.97 | 49,839.91 | 52,982.70 | 55,602.34 | 57,682.44 | 57,682.44 |
税金及附加 | 312.78 | 337.44 | 360.68 | 380.65 | 395.72 | 395.72 |
销售费用 | 1,261.76 | 1,324.66 | 1,383.17 | 1,504.40 | 1,553.39 | 1,553.39 |
管理费用 | 1,934.50 | 1,999.61 | 2,067.43 | 2,138.10 | 2,211.76 | 2,211.76 |
研发费用 | 2,382.18 | 2,453.91 | 2,527.80 | 2,603.92 | 2,682.34 | 2,682.34 |
减:资本性支出 | 7.12 | 0.00 | 210.76 | 68.22 | 10.25 | 413.44 |
营运资金增加额 | -992.99 | -499.41 | 1,729.78 | 1,257.42 | 1,122.03 | 0.00 |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 | 7,289.85 | 6,721.02 | 4,848.25 | 5,764.43 | 6,202.99 | 6,863.88 |
税前折现率 | 10.18% | 10.18% | 10.18% | 10.18% | 10.18% | 10.18% |
折现系数 | 0.95 | 0.86 | 0.78 | 0.71 | 0.65 | 0.59 |
折现值 | 6,944.99 | 5,811.57 | 3,804.96 | 4,106.08 | 4,010.31 | 4,027.66 |
资产组未来终值现值 | 43,600.69 | |||||
未来现金流现值 | 24,677.90 | |||||
2022年初营运资金 | 27,954.12 | |||||
资产组价值 | 40,324.47 |
经收益法评估,佳运油气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40,866.65万元,评估值为40,324.47万元,评估减值542.18万元,减值率为1.33%。
(2)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始净利润亏损,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收入有所下降,2021年度收入大幅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疫情持续影响的因素,成本费用上涨,毛利率降低。公司基于2020年度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35,271.92 | 35,801.00 | 36,338.01 | 36,883.08 | 37,436.33 | 37,436.33 |
增长率 | 1.73% | 1.50% | 1.50% | 1.50% | 1.50% | 0.00% |
营业总成本 | 35,257.39 | 35,791.41 | 36,321.19 | 36,877.99 | 37,429.01 | 37,429.01 |
净利润
净利润 | 14.53 | 9.59 | 16.83 | 5.09 | 7.32 | 7.32 |
毛利率 | 7.17% | 7.20% | 7.27% | 7.27% | 7.30% | 7.30% |
净利率 | 0.04% | 0.03% | 0.05% | 0.01% | 0.02% | 0.02% |
资产组现金流 | 14.53 | 9.59 | 16.83 | 5.09 | 7.32 | 7.32 |
折现率 | 13.76% | 13.76% | 13.76% | 13.76% | 13.76% | 13.76% |
折现系数 | 0.88 | 0.77 | 0.68 | 0.60 | 0.52 | 3.81 |
折现值 | 12.77 | 7.41 | 11.43 | 3.04 | 3.84 | 27.91 |
现值和 | 66.40 |
经收益法评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762.59万元,评估值为66.40万元,评估减值696.19万元,减值率为91.29%。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持有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股权计提了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638.34万元,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说明如下:
2021年10月21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肇庆格林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原告)、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被告)、和平制冷配件(私人)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不予确认被告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对原告肇庆格林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享有10,559,573.55元的债权。公司拟提出上诉请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以及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2018)粤12强清1号文件,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0%计算预计可收回金额622.46万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异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计量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初始投资成本① | 2,752.00 |
损益调整② | -444.94 |
减值准备③ | -1,046.26 |
账面净值④=①-②-③ | 1,260.80 |
资产拍卖所得⑤ | 4,453.22 |
清算费用⑥ | 532.06 |
职工权益⑦ | 26.37 |
已确认债务⑧ | 2,338.63 |
可供分配净资产⑨=⑤-⑥-⑦-⑧ | 1,556.15 |
可收回权益(40%)⑩ | 622.46 |
预计损益=⑨*⑩ | -638.34 |
综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年审会计师对本问题发表的意见详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12.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注销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杰德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并进一步说明注销原因、注销后的业务承接情况。答复:
1.杭州龙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龙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1日,系公司子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目的是利用废气余热回收发电技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由于该公司近三年一直没有开展业务,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龙华节能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运作效率。
杭州龙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503.70 | 492.90 | 486.37 |
负债总额 | 3.54 | 0.84 | 0.2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500.16 | 492.06 | 486.11 |
营业收入 | 0 | 0 | 0 |
营业利润 | -13.41 | -8.11 | -3.04 |
净利润 | -13.41 | -8.11 | -3.04 |
2.四川杰德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杰德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由佳运公司(持股55%)和自然人杜洋(持股45%)共同组建。杰德公司成立目的是为了发挥股东杜洋因曾就职于某大型石油公司伊拉克分公司,有较长时间工作在伊拉克,对当地的石油开采等相关经营有一定的认知和经验,有利于佳运油气开拓伊拉克石油行业油服市场。
由于2020年突发了新冠疫情,原定在伊拉克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事项也随之延缓甚
至搁置,导致公司一直无法开展生产经营。为减少损失,佳运油气与合作方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解除投资合作协议,四川杰德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22日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 | 0 | 0.05 |
负债总额 | 0 | 0.0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0 | 0.01 |
营业收入 | 0 | 0 |
营业利润 | 0 | 0.01 |
净利润 | 0 | 0.01 |
1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完成对浙江佳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69%股权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收购目的及交易价格、交易对手方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报告,以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答复:
(一)浙江佳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
浙江佳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佳运)成立于2018年10月15日。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技术服务(OR-GREEN脱硫工艺包设计),脱硫装置的运行维护(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和田河天然气净化厂硫磺回收装置运维,塔里木哈六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运维),及脱硫药剂销售。
2.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75.41 | 197.65 | 239.97 |
负债总额 | 166.48 | 148.20 | 152.18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08.93 | 49.45 | 87.78 |
营业收入 | 429.04 | 401.93 | 255.48 |
营业利润 | 99.64 | -63.22 | 34.39 |
净利润 | 95.37 | -62.13 | 38.33 |
(二)收购目的及交易价格、交易对手方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报告,以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本次收购的目的
(1)进行人才储备
浙江佳运在职员工10人,其中研发人员4人,包括一名教授级专家,留美博士,两名硕士;技术服务人员4人,均有八年以上脱硫技术服务经验。
(2)完善工艺技术
浙江佳运拥有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OR-GREEN液相氧化法脱硫(硫磺回收)技术。该项技术适用于天然气中硫化氢的脱除,也适应于各种气体中硫化氢的脱除。目前该公司已经拥有每天小于10吨硫化氢规模各种解决方案。且在2019年该公司成功研发出适应于单井脱硫的极限脱硫装置,并成功应用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坝17井。
截止至2021年6月,浙江佳运已授权取得以下6项实用新型专利,如下表所示:
序号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1 | 实用新型 | 实用一种循环吸收再生脱硫系统 |
2 | 实用新型 | 一种气相湿法脱硫剂的脱硫评价系统 |
3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效节能的硫磺提纯系统 |
4 | 实用新型 | 一种湿法脱硫塔内格栅框架 |
5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硫磺捕集器 |
6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吸收氧化脱硫塔 |
此外,从2019年开始,该公司内部已经完成的研发项目有:高容脱硫药剂、天然气脱硫绿色铁基螯合剂、复合型脱硫催化剂药剂、天然气脱硫螯合铁催化剂、天然气脱硫表面活性剂等项目,这些项目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该项申请已进入实审阶段。
(3)进行产业整合需要
佳运油气长期持续为国内外数十个油气项目提供生产运维服务,其中涉及天然气领域的脱硫及硫磺回收和浙江佳运公司在多个该领域有竞争关系。为加强佳运公司在此领域的竞争力,满足对脱硫技术的需求,锁定此专利技术,降低硫磺回收工艺包采购成本,大力发展硫磺回收业务,经与股东彭必轩多次协商后,佳运油气于2021年6月对浙江佳运进行了股权
收购,双方谈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浙江佳运69%股权,支付对价69万元。
2.交易对手方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浙江佳运股权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
股东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认缴出资 | 实缴出资 | 持股比例 | 股东 | 认缴出资 | 实缴出资 | 持股比例 | |
彭必轩 | 1,000.00 | 50.00 | 100% | 佳运油气 | 690.00 | 34.50 | 69.00% |
仇晨 | 130.00 | 6.50 | 13.00 % | ||||
宋成举 | 50.00 | 2.50 | 5.00 % | ||||
李晓博 | 40.00 | 2.00 | 4.00 % | ||||
赵梅芳 | 30.00 | 1.50 | 3.00 % | ||||
卢中昭 | 20.00 | 1.00 | 2.00 % | ||||
邓明丽 | 20.00 | 1.00 | 2.00 % | ||||
黄小清 | 20.00 | 1.00 | 2.00% | ||||
合计 | 1,000.00 | 5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 | 50.00 | 100.00% |
如上表所示,交易对手方及其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是否存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报告,以及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报告
本次股权收购后为了确定收购价值的合理性,我公司委托中天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江佳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天成评报字[2021]第0139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
在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浙江佳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239.96万元,评估价值235.81万元,评估减值4.15万元,减值率1.73%;负债账面价值152.18万元,评估价值152.1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浙江佳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87.78万元,评估价值为83.63万元,评估减值4.15万元,减值率4.7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215.06 | 210.71 | -4.35 | -2.02 |
非流动资产 | 24.90 | 25.10 | 0.20 | 0.80 |
其中:固定资产 | 24.90 | 25.10 | 0.20 | 0.80 |
资产总计 | 239.96 | 235.81 | -4.15 | -1.73 |
流动负债 | 152.18 | 152.18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负债总计 | 152.18 | 152.18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7.78 | 83.63 | -4.15 | -4.73 |
②收益法评估结果
浙江佳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39.9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52.1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7.78万元,经收益法评估,浙江佳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25.23万元,增值额为237.45万元,增值率为270.49%。
③评估结论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故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325.23万元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2)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021年6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对外投资浙江佳运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对外投资受让浙江佳运69%的股权,按照浙江佳运全部所有者权益价值100万元人民币,佳运油气本次股权支付对价69万元人民币。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批,无需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