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继续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事先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期保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2022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和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预计得出,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白、郑守光、郭睿峥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