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_公司公告_雪人股份: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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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即延续至2022年12月29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资管计划起始运作日起算,即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自2021年7月30日至 2021年12月29日期间,可将账户中股票在二级市场卖出。

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完成购买公司股票5,508,400股,成交均价为7.66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公司的任何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5,50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72%。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鉴于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卖出,考虑定期报告窗口期因素

及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2月29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12个月内出售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的利益,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即延续至2022年12月29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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