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_公司公告_雪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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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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