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1773号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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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773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雪人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雪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雪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177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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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雪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雪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雪人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雪人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黄海波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忠旺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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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7,325,430.0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831,766.10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金额为147,237,430.08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88,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为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项目投入 | 现金管理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50,000,000.00 | 19,929,005.67 | 70,000,000.00 | 355,000,000.00 | 444,929,005.67 |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0,000.00 | 14,239,228.23 | 30,000,000.00 | 45,000,000.00 | 89,239,228.2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3,157,196.18 | 113,157,196.18 | - | - | 113,157,196.18 |
合计 | 663,157,196.18 | 147,325,430.08 | 1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647,325,430.08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6,351,129.61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15,831,766.10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合计10,519,363.5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
专项报告 第2页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子公司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 110510100100498612 | 665,283,013.67 | 136,369.32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 110510100100497702 | - | 3,884,717.23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 110510100100498506 | - | 8,747,781.45 | 活期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 37680188000146849 | - | 3,770,000.65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 8111301011800705343 | - | 6,019,959.16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 8111301011900705347 | - | 3,792,301.80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 | 665,283,013.67 | 26,351,129.61 | ——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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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3,157,196.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0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325,430.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0 | 19,929,005.67 | 4.43 | 否 | ||||
2.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88,000.00 | 14,239,228.23 | 14.24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3,157,196.18 | 113,157,196.18 | 0 | 113,157,196.18 | 100.0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663,157,196.18 | 663,157,196.18 | 88,000.00 | 147,325,430.08 | 22.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8,643,350.00元,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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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金额400,000,000.00元,尚未到期.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3,273,108.21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项目余额为15,831,766.10元,属于银行活期存款,随时用于募投项目的支出。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