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秦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陕西三原人,1986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班等。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等。曾就职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29),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659)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新网络安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乐土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4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
项等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秦弘毅 | 8 | 8 | 0 | 0 | 2 | 2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4年度,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人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日期 | 会议 | 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2024年1月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4年4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和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本人的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的专业特长和行业知识、经验,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董监高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判断。
(1)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2)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组织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管理层换届、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
5、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借助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针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向投资者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整体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结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秦弘毅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