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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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2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3 月 2 日(周五)下午 13: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 3 月 1 日(周四)—2012 年 3 月 2 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3 月 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2012 年 3 月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2 年 2 月 27 日(周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赞成宾馆(地址;杭州市梅花碑 8 号)3 楼 5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 2 月 27 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201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预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12 年公司贷款事项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86.8421%股权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2 年 1 月 17 日、2012 年 2 月 1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 月 29 日和 3 月 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城头巷 128 号)。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2 年 3月 1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头巷 128 号 5、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7;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3.00 代表议案 3,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10 统一表决  100.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议案 1  1.00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议案 3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议案 4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议案 5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议案 6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 《201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预议案 7  7.00 案》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议案 9  《关于 2012 年公司贷款事项议案》  9.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油脂化工有议案 10 10.00 限公司 86.8421%股权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委托股数  对应的表决意见 1股  赞成 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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