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项 目 总 投 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金额(万元)年产7.6万吨脂肪醇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聚氧乙烯醚硫酸钠 15,000.00 15,000.00 备 案 号项目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酯磺酸盐二期(3万 7,500.00 7,500.00 嘉发改备[2006]003号、嘉吨)项目 发改备[2009]017号 临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3,500.00 3,500.00 改投[2010]110号 总 计 26,000.00 26,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5,359,352.42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73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 260,000,000.00 元,赞宇科技本次超募资金金额为 405,359,352.42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归还银行贷款 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元) 借款时间 到期时间 工行解放路支行 20,000,000 2011.01.30 2014.01.29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10,000,000 2011.11.16 2012.11.15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10,000,000 2011.11.18 2012.11.16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392.90万元,相对于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市场推广、研发投入等经营性支出。公司通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资金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保证股东利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352.42元,超募资金405,359,352.42元。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该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用超募资金2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2、赞宇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性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以上意见,齐鲁证券对赞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