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7.6 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年产 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 万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7,500 万元)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3,500 万元)。公司为了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状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211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5,402.5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