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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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15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具体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om)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齐鲁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赞宇科技”,申购代码为“00263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 (T-3 日,周五)完成。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入围报价情况为: (1)44.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3.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入围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11,120.00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 27.80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 26,000.00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72,000.00 万元,相关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在《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入围报价(指申报价格≥36.00 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入围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入围报价对应的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16 日(T 日,周三)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37”。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6 日(T 日,周三)15:00 之前,该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入围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入围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股票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入围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售对象参与主承销商下一项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4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4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4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 40 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7)2011 年 11 月 16 日(T 日)下午,齐鲁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申购单位(40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将摇出10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40 万股股票。 (8)2011 年 11 月 17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40 万股)。 (9)2011 年 11 月 18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16 日(T 日,周三)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16,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回拨安排: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 40 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9、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 (3)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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