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赞宇科技: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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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7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油化”)及浙江赞宇新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赞宇新材”)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从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马”)购买脂肪酸、植物沥青等油脂化学品,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00万元。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8 年预计发关联交易类别 采购方名称 商品名称 定价原则  生金额 采购 杭州油脂化工有限  脂肪酸 市场价原则 1,500 商品  公司 采购 浙江赞宇新材有限  植物沥青 市场价原则 1,100 商品  公司 合计  2,600 注: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采购总额内,视2018年度外部市场及客户的变化,对采购 实施主体及采购商品类别做适当相应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金马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7413441188 2、法定代表人:王晓辉 3、注册地址:射阳县临海镇同胜居委会 4、注册资本:9928 万元 5、成立日期:2002 年 08 月 23 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油酸、硬脂酸、甘油、棕榈油、单酸、二聚酸、老胶、聚酰胺树脂、脂肪酸研发、制造、销售;妥尔油销售;动植物废油及油脚收购;太阳能、风能技术研发、投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68.79万元、净资产为10,836.85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359.58万元、净利润2,647.59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杭州油化和赞宇新材各100%股权,同时作为浙江赞宇科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赞宇科地并购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通过赞宇科地并购基金持有江苏金马60%股权,江苏金马在业绩承诺期间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由原股东管控,江苏金马为赞宇科地并购基金的联营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认定江苏金马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金马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若在协议有效期内该等交易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双方需重新预计协议期间该等交易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是确实必要的。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金马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江苏金马构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六、备查文件1、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2、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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