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_公司公告_赞宇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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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96,800,000 股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6 年 8 月 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赞宇科技的实际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赞宇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中信建投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赞宇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2 月 26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介绍了中信建投企业内部持续督导制度及要求。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信建投赞宇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黄才广(保荐代表人)、高诚伟(持续督导小组成员)。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对因故未现场参加培训的董监高人员采取远程培训方式,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赞宇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林 煊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黄 才 广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12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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