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会议于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 A181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1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