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于2017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 A181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22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